[社会代理]长春新区土储中心财务竣工结算会计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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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财务竣工结算会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0-042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土储中心财务竣工结算会计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BQZB2020-0703

2.3采购预算:60万元

2.3采购内容: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2018年-2019年归集成果文件的基础上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等长春新区土地成本核算单位2019-2020年6月30日的土地成本按“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工程支出”(含城市基础设施)、“利息支出”及“待摊费用”五类成本项目,归集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高新、北湖、长德、空港四个区域土地成本总额,及新区政务大厅工程的财务竣工决算(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服务合同签订起两个月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土地成本审核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该员工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

3.9拟派出本项目服务团队所有相关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时期,为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一个文档内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8@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会计师证,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土地成本审核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报名时间内);

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于2020年7月23日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李娜

电 话:****-********

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红城大厦519室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71*****553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计服务 竣工结算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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