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天桥村、鹧鸪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天桥村、鹧鸪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天桥村、鹧鸪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天桥村、鹧鸪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字[2020]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天桥村、鹧鸪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天桥村、鹧鸪坝村(沱江镇天桥村德桥河、大山寨、涔天河镇鹧鸪坝村);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655 万元,该综合整治项目包括:9座农村生活污水站、19个建设规模1.0m3/d的单户型污水站和4个建设规模2.0m3/d的单户型污水站,总容量为319m3/d;污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管网总长约15.6km,其中主管9.4km,入户管6.2km。

2.4 计划工期:105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4.3保证金的专管账户:投标人自行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29.182.226/)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注册方法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手册。

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江华瑶族自治县天桥村、鹧鸪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0 年 7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年8月 3日 09时 0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本招标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机构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政府小街

联 系 人:龙能奇

电话:139*****5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金龙华苑腾龙园一栋一号门面

联 系 人:韦杰 曹嘉林

电 话:136*****157 173*****2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污水处理 农村 鹧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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