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两相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街头绿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两相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街头绿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南阳市两相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街头绿地工程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具备磋商条件。采购人为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两相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街头绿地工程;
2.2项目编号:SFZBNY-********
2.3项目预算金额:493003.5元
2.4工程规模:本次实施内容主要为南阳市两相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街头绿地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6建设地点:南阳市;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0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无在建工程;
3.5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具有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时,须按实际年份提交审计报告);
3.6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4. 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发售:
4.1.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
4.3.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领取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
(2)提供“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按以上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代理公司对资料的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4.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时间:详见响应文件
5.2.地点: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9*****999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光武中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地 址:南阳市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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