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大东二安置区(二期)还房BT融资建设
招 商 公 告
1. 招商条件
1.1本项目由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仪发改综〔2010〕25号批准建设,招商人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1、2、3、4、5、6、8、14、15、16、17、24、25、26、27、28、29、30、31、32、33、34、35幢楼安置还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商。
2. 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 建设地点:仪陇县新政镇大东二安置区。
2.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4 建设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含场地平整、室内水电、门窗、消防、防雷设施等)。
2.5 标段划分:一标段:1、2、3、4、5、6、8、14、15、16、17幢楼;二标段:24、25、26、27、28、29、30、31、32、33、34、35幢楼。
2.6建设方式:采用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投资人自行投、融资进行建设,并独立承担一切风险,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招商人,项目招商人按经审计的工程价款加一定的投资回报金分阶段支付费用。
3. 投资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商要求投资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09年—2011年)以来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3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及纳税证明)。
3.3信誉要求:没有被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需提供承诺文件)。
3.4投融资能力要求:投资人必须具有投资建设本工程投、融资能力,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以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3.5各投资人只可对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资。
3.6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4. 招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资者,请于2012年 5 月 14 日至2012年 5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仪陇县政务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商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省外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余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如需复印图纸,费用另计)。
4.3 招商人 不提供 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5. 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资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5 月 23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仪陇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右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商 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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