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设计招标正常公告
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设计招标正常公告
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2020】69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人民路大桥两侧滩涂湿地
1.人民路大桥上游段
始点位于县城区东南方向人民路大桥上游0.45千米,终点至人民路大桥,湿地及植物修复总面积6.4公顷,其中新建人工生态泡塘湿地水域面积3.43公顷。新建主河道抗径流生态护岸1310米,其中抛石3078.5立方米,抗径流防护毯6157平方米;新建湿地抛石护岸580米,其中抛石203立方米;新建生态附属设施1项,主要包括拦沙坎、跌水坎、台阶挡墙、玄武岩碎拼道路、桥、凉亭、生态置石等构筑物;生态植被部分主要包括:栽植乔木535株,亚乔及灌木630株,水生及半水生植物19116平方米,草花及宿根花卉16319平方米,栽植色带、绿篱2595平方米,片植火炬148平方米;增加种植土10290立方米。
2.人民路大桥下游段
始点位于县城区东南方向人民路大桥,终点至幸福干渠段,湿地及植物修复总面积14.23公顷,其中新建人工生态泡塘湿地水域面积5.50公顷,2米宽石笼网箱式植生土固袋800米。新建湿地抛石护岸2178米,其中抛石762.30立方米;新建生态附属设施1项,主要包括跌水坎、观景木平台、木栈桥、生态巡护路、桥、生态置石等构筑物;生态植被部分主要包括:栽植乔木920株(主要品种为冷杉、黑松、白桦、旱柳、垂柳、三角枫、山槐、百花花楸等),亚乔及灌木885株,水生及半水生植物36352平方米,草花及宿根花卉61024平方米;增加种植土18361立方米。
(二)人民路大桥上游段生态治理区域(不包含滩涂湿地区域)
始点位于县城区西南侧宝石河桥上游1.2千米,终点至人民路大桥段。新建主河道抗径流生态护岸6.2千米,其中抛石11656立方米,抗径流防护毯29140平方米;新建生态沟渠21200.1平方米。生态植被部分主要包括:亚乔及灌木16912平方米,栽植密度为1-2株/16平方米;水生及半水生植物13691平方米,栽植密度为16-25株/平方米;草花及宿根花卉16912平方米,栽植密度为16-25株/平方米;增加种植土5073立方米。
(三)人民路大桥下游段生态治理区域(不包含滩涂湿地区域)
始点位于县城区东南侧人民路大桥,终点至宝石河入挠力河入河口。新建生态沟渠24642平方米。生态植被部分主要包括:亚乔及灌木9010平方米,栽植密度为1-2株/16平方米;水生及半水生植物19889平方米,栽植密度为16-25株/平方米;草花及宿根花卉9010平方米,栽植密度为16-25株/平方米;增加种植土2703立方米,新建生态泡塘3.50公顷。
2.2 招标范围: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2.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设报告并通过审查,初设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招标控制价:按照初设批复勘察设计费的85%。
2.5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11日9时至2020年07月1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 招标文件 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30日09时00分(系统默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 24 小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31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1日09时00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宝清县新华路5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3号
联系人:张先生
2020年07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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