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队后岗土地招标公告
大街队后岗土地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0-07-22日9:30时对大街队后岗土地(交易内容)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交易面积 | 面积单位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
大街队后岗土地 | ********0001-01-0018 | 001 | 20.00亩 | 亩 | 大街队后岗 | 耕地 | |
竞价资质要求:租赁年限:9年 备注(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无)。 二、竞投约定 1、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2、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3、现场明标竞价,采取举牌形式,价高者得。 4、在投标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投标有效,视为该单位(竞投人)以底价中标,竞投时间过后弃权或不签订合同的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若2人或以上参与竞投,价高者得。若无人竞投,则续期发布/另行组织。 5、中标者不得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投标本人签订合同。 6、竞得人必须于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7、竞投人到场竞投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 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报名时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 |||||||
四、本次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价不低于1800.00 元/亩·年。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投标单位可于2020-07-13至2020-07-21,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柏堂村委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于2020-07-20至2020-07-21,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盖章)到化龙镇政府102室化龙农业办报名。 | |||||||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0-07-21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并到化龙镇政府102室化龙农业办确认竞投资格。 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 元。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龙支行 。 银行户名: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银行账号: ****************2 。 | |||||||
七、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0-07-22日9: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三资交易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八、受让人、承租(包)人要求: 无 | |||||||
九、其他说明: 本次招租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 |||||||
十、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具体时间)2020-07-21日17:00时前报名登记。 | |||||||
十一、本次项目交易 番禺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监管中心与联社交易站 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 |||||||
十二、投诉联系方式 | |||||||
投诉地址: | 柏堂村委 | ||||||
投诉联系人: | 李剑平 | 投诉电话: | 130*****632 |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大街队)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方将大街队后岗土地20亩(该面积不做重新测量)以高价者得的形式公开投标发包给乙方,经过竞投取得该土地承包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 甲方将后岗土地发包给乙方作种养之用。 二、 承包期为9年,时间由2020年08 月01 日至2029 年 07月31 日止。 三、 承包款每年每亩 元正(大写: )不含税。年承包总计 元(大写: )不含税 ,乙方每年所交的租金为不含税金额。如收取租金时甲、乙双方其中一方需要开出发票的,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支付,税率以税所征收税率计算。 四、 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10%,每次递增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至合同期满。 五、 经过竞投取得该土地承包权,竞得人需在本合同双方签订、盖章前,竟得人(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正),否则作违约处理并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缴纳的合同保证金,不计利息退回给乙方。 六、 缴款方式: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前先交当年承包款给甲方,即先交款后使用。 七、 乙方在承包期内,该土地排灌设施由乙方负责建设和维修,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上级部门有救灾或对农业的补贴属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后,地上建筑物(包括建筑内水、电、设施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毁,否则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八、 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镇以上部门征收该土地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土地补偿款、青苗及附属物补偿款全部属甲方所有(当年承包款按实际承包日计算),合同自动终止。 九、 承包期内如镇级以上部门增加收费项目,由乙方负责缴纳。 十、 违约责任:甲方在承包期内应履行合同,不得任意改变合同条款,乙方如不按期缴纳承包款,经甲方催促逾期10天后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违约方需双倍赔偿守约方余下租期的租金。 十一、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转包给第三方,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十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到番禺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村、甲、乙、 农办各执一份存查,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大街队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
标签: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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