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大双庙镇山咀食用菌园区建设项目
宁城县大双庙镇山咀食用菌园区建设项目
宁城县大双庙镇山咀食用菌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010********001 一、 招标条件 宁城县大双庙镇山咀食用菌园区建设项目已由宁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宁扶办发【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部分中央扶贫发展资金,部分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经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大双庙镇山咀食用菌园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大双庙镇山嘴村 2.3、招标规模: ①、建设出菇棚112个(双层棚架出菇棚,内棚每栋8.2米宽×53米长,生产面积合计48675.2㎡),制菌棚27个(每栋12米宽×53米长,生产面积合计17172㎡)。 ②、利用原有水井8眼,配套安装水泵及井内管路、电缆、安装压力罐供水设施、铺设供水管路。 ③、项目安装200KVA变压器2台,架设低压供电线路等配套设施。 ④、新建菌种实验检测室一栋、香菇临时收贮室一栋、新建厕所4座。 ⑤、园区修建200mm厚砂石路以及路边排水沟。 2.4、计划投资额:999.81万元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经营,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大双庙镇山嘴食用菌园区内地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制菌棚、出菇棚等主体建筑及与其配套的水、电附属设施的施工、调试,配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同时负责进行项目后续建设、管理及经营,助贫困户精准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5.1施工部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5.2经营部分: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大双庙镇山嘴村,为保证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园区棚室闲置,由大双庙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经营方以公司或合作社的方式经营,经营方进行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自主经营,投资由经营者自己负责,经营方自经营之日起每年向大双庙镇人民政府交纳项目投资金额的8%,做为贫困村的收益分红,交至2031年。 其中收益资金的50%上缴县财政部门,由县政府统筹使用巩固脱贫成果;另外50%由镇政府用于聘用贫困人口安置公益性岗位、用于全镇贫困村建设爱心超市和小型公益项目建设等扶贫事业使用。 2.5.3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缺陷责任期后自行经营处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建设工期120日历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经营期限10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农业科技发展公司经营范围具有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可以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等业务,也可以兼营从事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适宜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其他经营活动),或由①和②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3.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因时间延误造成损失的权利; 3.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3.5、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14日17时30分至2020年7月19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电话:****-*******。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3009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 CA 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6.3、投标企业投标人员严格按照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实施精准管控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fad08ec8-ab6d-48e5-9c74-51a6aedee717&categoryNum=008)。 特别提示: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等疫情,请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密切关注“宁城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 http://www.ncswgk.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载的疫情防控文件及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以其他形式发布的疫情防控文件和相关要求,提前作好疫情防控准备和相关资料、证件,否则不能进入投标或谈判(磋商)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大双庙镇 联系人: 骞凤祥 电 话: ****-*******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朱欣欣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财富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王立萍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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