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室外反恐防暴围墙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室外反恐防暴围墙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20CG159) 3、预算编号:15-20-90002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室外反恐防暴围墙项目,包括围墙及门禁安防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7.4815万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验收合格100%标准,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900弄681号4楼。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7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10、最高限价:137.481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0天。 12、项目联系人:王勇敢。 13、电话:*********808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10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17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5)财务状况报告(18年度或19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缴纳凭证(2020年4、5、6月任意一个月);(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签字);以上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0-07-10 17:30:00至2020-07-17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7: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7:30(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7:00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22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22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转16206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900弄681号4楼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 | 邮编: | 201620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吕老师 | 联系人: | 代理机构业务员 | 电话: | 189*****877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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