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2020年新建7座城市公厕采购项目
长泰县2020年新建7座城市公厕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泰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厦门涌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5]RK[GK]*******的长泰县2020年新建7座城市公厕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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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60103 公共厕所服务 | 公共厕所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7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壹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于2020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县城区;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按招标文件上的配置要求进行,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费用。6.1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整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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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10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74550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提交该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回至乙方指定账户。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署后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法》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投标文件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漳州
标签: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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