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大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招标公告

海翔大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招标公告


海翔大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200]ZS[GK]*******作者: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发布时间:2020-07-10 18:10

海翔大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0]ZS[GK]*******、海翔大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海翔大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30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ZS[GK]*******
项目名称:海翔大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A032502-交通管理设备交通管理设备1(项)本项目拟在“海翔大道”海沧及翔安区所辖路段建设4套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实现24小时对货运车辆运输进行不停车超限超载监控,着力解决治超执法人员不足、取证困难、治超安全三大问题,全面降低车辆运输超限超载率。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点位1:海翔大道高干渠中桥(东孚),检测往漳州方向车辆1)称重设备5台,称重设备的宽度根据实际每车道的宽度进行定制;2)工控机保护柜1台,根据点位实际情况安装在道路外侧,并安装机柜保护笼;工控机1台,称重数据处理单元5车道,分别安装在保护柜中;3)900万像素高清号牌识别系统5套,抓拍并识别5个车道,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一套补光灯,共计补光灯5套,爆闪灯5套,安装在T型监控杆上;4)900万像素尾部抓拍相机5套,抓拍5个车道车辆尾部照片,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共计5套爆闪灯,安装在T型监控杆上;5)T型监控杆2套,桩基分别距离称重设备27m处,杆件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制; 6)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1套,安装在主检测方向识别T型监控杆上;7)300万像素侧向抓拍相机3套,每套抓拍相机配备一套爆闪灯;8)LED屏2套,用于显示主检方向车辆超限信息,设在称重设备208m(具体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在LED屏前方30m处各设置1套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9)车检线圈5车道,分别安装在称重设备前后,设备前后10m范围内,侧分带与绿化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护栏;10)外部供电采用就近接电安装电表,单独计费的方式;11)传输租用运营商裸纤;12)道路外侧设置单悬臂F型指示牌1套,安装在上行方向侧分带及人行道,距离称重设备前方100、500、1000米处,与工控机保护柜同侧,内容为提醒前方100、500、1000米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在桥梁等限重路段前方设置总质量限重55t,单轴限重14t标志(布设位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2、点位2:海翔大道高干渠中桥(东孚),检测往翔安方向车辆1)称重设备5台,称重设备的宽度根据实际每车道的宽度进行定制;2)工控机保护柜1台,根据点位实际情况安装在道路外侧,并安装机柜保护笼;工控机1台,称重数据处理单元5车道,分别安装在保护柜中;3)900万像素高清号牌识别系统5套,抓拍并识别5个车道,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一套补光灯,共计补光灯5套,爆闪灯5套,安装在T型监控杆上;4)900万像素尾部抓拍相机5套,抓拍5个车道车辆尾部照片,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共计5套爆闪灯,安装在T型监控杆上;5)T型监控杆2套,桩基分别距离称重设备27m处,杆件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制; 6)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1套,安装在主检测方向识别杆件上;7)300万像素侧向抓拍相机3套,每套抓拍相机配备一套爆闪灯;8)LED屏2套,用于显示主检方向车辆超限信息,设在称重设备150m(具体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在LED屏前方30m处各设置1套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9)车检线圈5车道,分别安装在称重设备前后,设备前后10m范围内,侧分带与绿化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护栏;10)外部供电采用就近接电安装电表,单独计费的方式;11)传输租用运营商裸纤。12)道路外侧设置单悬臂F型指示牌1套,安装在上行方向侧分带及人行道,距离称重设备前方100、500、1000米处,与工控机保护柜同侧,内容为提醒前方100、500、1000米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在桥梁等限重路段前方设置总质量限重55t,单轴限重14t标志(布设位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3、点位3:海翔大道海槽大桥桥头(马巷),检测往漳州方向车辆1)称重设备6台,称重设备的宽度根据实际每车道的宽度进行定制2)工控机保护柜2台,根据点位实际情况安装在道路外侧,并安装机柜保护笼;工控机2台,称重数据处理单元6车道,分别安装在保护柜中;3)900万像素高清号牌识别系统6套,抓拍并识别6个车道,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一套补光灯,共计补光灯6套,爆闪灯6套,安装在T型监控杆上;4)900万像素尾部抓拍相机6套,抓拍6个车道车辆尾部照片,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共计6套爆闪灯,安装在T型监控杆上;5)T型监控杆2套,桩基分别距离称重设备27m处,杆件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制; 6)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1套,安装在主检测方向识别杆件上;7)300万像素侧向抓拍相机3套,每套抓拍相机配备一套爆闪灯;8)LED屏2套,用于显示主检方向车辆超限信息,设在称重设备300m(具体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在LED屏前方30m处各设置1套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9)车检线圈6车道,分别安装在称重设备前后,设备前后10m范围内,侧分带与绿化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护栏;10)外部供电采用就近接电安装电表,单独计费的方式;11)传输租用运营商裸纤。12)道路外侧设置单悬臂F型指示牌1套,安装在上行方向侧分带及人行道,距离称重设备前方100、500、1000米处,与工控机保护柜同侧,内容为提醒前方100、500、1000米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在桥梁等限重路段前方设置总质量限重55t,单轴限重14t标志(布设位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4、点位4:海翔大道琼头立交既有13m小桥(马巷),检测往泉州方向车辆1)称重设备3台,称重设备的宽度根据实际每车道的宽度进行定制2)工控机保护柜1台,根据点位实际情况安装在道路外侧,并安装机柜保护笼;工控机1台,称重数据处理单元3车道,分别安装在保护柜中;3)900万像素高清号牌识别系统3套,抓拍并识别3个车道,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一套补光灯,共计补光灯3套,爆闪灯3套,安装在门架型监控杆上;4)900万像素尾部抓拍相机3套,抓拍3个车道车辆尾部照片,同时每套高清识别系统配备一套爆闪灯,共计3套爆闪灯,安装在门架型监控杆上;5)门架型监控杆2套,桩基分别距离称重设备27m处,杆件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制; 6)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1套,安装在主检测方向识别门架上;7)300万像素侧向抓拍相机2套,每套抓拍相机配备一套爆闪灯;8)LED屏1套,用于显示主检方向车辆超限信息,设在称重设备250m(具体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在LED屏前方30m处各设置1套300万高清监控智能监控球机;9)车检线圈3车道,分别安装在称重设备前后,设备前后10m范围内,侧分带与绿化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护栏;10)外部供电采用就近接电安装电表,单独计费的方式;11)传输租用运营商裸纤。12)道路外侧设置单悬臂F型指示牌1套,安装在上行方向侧分带及人行道,距离称重设备前方100、500、1000米处,与工控机保护柜同侧,内容为提醒前方100、500、1000米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在桥梁等限重路段前方设置总质量限重55t,单轴限重14t标志(布设位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描述: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明细:关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描述: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5)小型、微型企业。(6)监狱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信用记录:①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10至2020-07-20 18:1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7-30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1-1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A、B、C、D、E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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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现场执法 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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