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箱招标公告
电箱招标公告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特别提示: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招标范围:二局三直营业务部京津冀区域所属各项目所需配电箱。
投标人资格
2.1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
2.2 具有配电箱三年或以上的经营历史。
2.3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且与中建股份所属各分公司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三、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由项目、公司生产资源部、直营生产资源部京津冀区域、经管部、法务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6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自行承担。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提供的产品符合现行国标要求,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按要求配有标识,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技术要求
6.1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施工临电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系统中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即三级配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设置多级分配电箱。配电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均需装设漏电保护器,即两级保护。为加强保护和便于现场搭配使用,本标准图的所有分箱也装设了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内所有空开及漏电保护器选用透明外壳空开及漏电保护器。
6.2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应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其中总配电箱体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分配电箱体及安装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开关箱体及安装板材厚度不小于1.2mm,配电箱全部按户外箱制作,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箱体颜色统一为橘红色。
6.3箱体内电器连接采用铜排和绝缘导线(铜排、导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连接,导体必须满足电器开关额定负荷。铜排必须穿热缩绝缘套管、且套管和导线的颜色及相序必须符合要求。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6.4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分别装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体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软编织铜带(软编织铜带需涮锡)做电气连接,跨接铜线截面应满足GB50194-2014中6.2.4的要求。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压接螺栓数量, 应至少比回路和柜(箱)内接零、接地压接后,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压接螺栓数量再各多出3个以上。螺栓采用内六角螺栓。
6.5配电箱及电器配件应有“3C”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6结合GB50194-2014和JGJ46-2005相关规范,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满足如下标准:
1)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可选择为150mA、10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分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可选75mA或 50mA,0.1S<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总配电箱内额定漏电动作时间。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7每台配电箱箱门内侧必须附系统接线图及巡视检查记录表。线路图为纸质塑封打印,粘贴于箱门内侧,如有损坏就及时更换。
6.8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置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口边缘必须做绝缘防护。
6.9配电箱装配完成出厂时,箱内必须装有铝合金或铁皮的铭牌。铭牌上标示出下图所示配电箱型号及生产日期,铭牌铆固在配电箱内侧底板上。
6.10配电箱柜内二次回路的导线应无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电线箱、柜内严禁使用开口接线端子。
6.11配电箱柜内二次回路的电流回路配线,应采用电压不低于750V/450V的铜芯绝缘电线,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其他回路的配线应采用电压不低于750V/450V的铜芯绝缘电线,其截面不应小于1.5 mm2。二次回路导线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6.1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6.13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6.14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6.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6.16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源指示灯。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6.17配电箱的元器件国产优质,提供的产品符合现行国标要求,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箱体按项目要求配有标识,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箱体满足项目需的标识
七、交货、验收要求
7.1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7.2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3交货时间:按项目计划时间进场。
7.4交货地点:二局三直营业务部(京津冀区域)所属各项目指定现场。
八、结算方式
8.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现金或票据等其他结算方式以项目签订执行合同为准。
8.2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验收完毕合格后办理入账次月付至货款60%,供货结束后双方办理总结算,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到95%,剩余5%的货款将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无息付清余款。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18:00十、联系人: 王炳璇(京津冀区域) 联系电话:15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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