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林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富林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根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70号),南靖县新富林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实行机构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靖县新富林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南靖县新富林场

3、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1339.21平方米,总投资估算220万元。

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年检页)复印件;3、公司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承诺书;4、若法人未到场的,应开具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5、外来中介机构,需依法提交在我市办理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6、非挂靠企业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三、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南靖县新富林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程监理(自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结束)。

四、比选活动时间及地点:

1、公告、报名时间:2012年5月 15日至2012年 5月17日下午5:00止

2、报名单位:南靖县新富林场

3、报名地点:南靖县和溪镇迎富村东溪坂

4、开标比选时间:2012年5月18日下午3:00时

5、比选地点:南靖县林业局三楼会议室

五、比选办法:采用最低中标法。

六、工程施工监理最高限额:人民币4.0万元。

七、比选保证金数额:肆仟元整,在提交比选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中选者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者当场退还);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造资料被调查核实者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南靖县新富林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622

2012年5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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