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墩河湖中心河片区综合治理PPP社会资本方(二次)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施墩河湖中心河片区综合治理PPP社会资本方(二次)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洪湖市施墩河湖中心河片区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免费下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8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HBECC-ZB-ZC19096。
1.2项目名称:洪湖市施墩河湖中心河片区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159923.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499.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572.39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基本预备费8438.17万元,建设期利息11284.1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9.58万元。
1.5最高限价:157118.42万元。
1.6采购需求:
1.6.1项目实施机构: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2政府方出资代表:洪湖市弘瑞投资有限公司。
1.6.3项目公司设立及股权结构:本项目资本金共计31984.68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货币出资28786.21万元,股权比例90%;政府方出资代表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198.47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政府方占股不分红,入股投资通过合作期结束时项目公司清算退出。
1..6.4运作方式:项目采用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项目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1..6.5采购内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并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全部权益无偿移交至洪湖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机构,并保证在移交时所有资产处于正常运行、正常磨损状态。
1.6.6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1.6.7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项目。本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分别为洪湖市中心河片区综合治理工程,洪湖市施墩河湖综合治理工程,洪湖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洪湖市城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洪湖市芙蓉大道西延线、文体大道、新闸路北延线道路建设项目。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及指标如下:
(1)洪湖市中心河片区综合治理工程
主要包含中心河环境整治工程和幸福河环境整治工程两部分。
①中心河环境整治工程
总用地面积177.49万㎡,折合约2662亩。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如下:
1)场地平整:对建设用地进行平整,平整面积*******㎡。
2)水系整治工程:河道整治清淤42.96万m?,驳岸及护坡12600m。治理恢复水域面积537000㎡。
3)绿化工程:建设绿化及生态恢复819320㎡,滩涂湿地52820㎡。
4)铺装工程:建设硬质广场35180㎡、主路130760㎡、活动场地46120㎡、自行车道路94030㎡、亲水小路及平台25160㎡、停车场13500㎡。
5)构筑物:建设服务中转站4000㎡、科普管理中心1500㎡、厕所500㎡、步行道路500米(2米宽)、配套绿化等构筑物15000㎡。
6)照明工程:根据照明需要,硬质广场及停车场设置广场照明灯、道路设置太阳能路灯。
7)给排水工程:建设喷灌系统、排水系统。
8)环卫、标识、安全及其他配套设施:配套建设环卫垃圾桶、标识指示牌和宣教标识,以及视频监控、广播系统等配套设施。
②幸福河环境整治工程
总用地面积12.74万㎡,折合约191亩,幸福河岸边道路全长约2000m。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如下:
1)场地平整:对幸福河道两侧的建设用地进行平整,平整面积99238㎡。
2)水系整治工程:河道整治清淤22544m?,驳岸及护坡4000m。治理恢复水域面积28180㎡。
3)绿化工程:建设绿化工程80780㎡。
4)铺装工程:建设场地硬质铺装4120㎡、步行道4880㎡、亲水小路770㎡。
5)照明工程:根据照明需要设置太阳能路灯及照明。
6)给排水工程:建设给排水系统。
7)环卫、标识、安全及其他配套设施:配套建设环卫垃圾桶、标识指示牌和宣教标识,以及视频监控等配套设施。
(2)洪湖市施墩河湖综合治理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系恢复、水环境治理、停车场、护坡及驳岸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和电气工程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约*******.37㎡,其中铺装工程83756.69㎡,绿化工程460076.90㎡,护坡及驳岸25560.98m,桥20座,服务性建(构筑物1875.58㎡,同时建设环卫、标识、安全等设施,以及给排水、电气等相关配套工程。
(3)洪湖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标准的A标准进行设计,近期规模1万m?/d,远期规模2万m?/d的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新建污水管道14.0km,雨水管道16.1km。
(4)洪湖市城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①给水工程:近期新建输配水管网14.777km,消火栓闸阀井、给水闸阀井、排泥闸阀井等共346座。
②燃气工程:近期建设高中压调压站1座,占地面积约4000㎡(合6亩);近期建设中压输配干管9.31km,阀井12座,中低压调压箱23座。
③照明工程:近期铺设电缆保护管18.7km,低杆路灯486套,中杆路灯24套,照明专用箱式变电站5座。
④电力工程:近期在名流西路、文体大道、新闸路等道路东侧及南侧人行道内布置电力管群,配套建设12孔、16孔电缆保护管共10550m,2.5m*2.0m电力井212座。
⑤通信工程:近期在名流西路、文体大道、新闸路等道路西侧及北侧人行道内布置通信管群,配套建设24孔、16孔通信保护管共10580m,中型、小型通信井共150座。
(5)洪湖市芙蓉大道西延线、文体大道、新闸路北延线道路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①芙蓉大道西延道路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 km/h。道路为东西向,西起金湾大道,东至园林路,道路红线宽50m,道路全长3.127km。
②文体大道道路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道路为南北向,南起于文泉西路,北止于芙蓉大道,道路红线宽50米,道路全长2.118km。
③新闸路北延道路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道路起于新闸路,向西延长至新城大道后向北延长,止于文泉大道,与文体大道相接。道路红线宽40m,道路全长4.600km。
1.7合同履行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2.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信誉良好: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2)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事件。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申请人须依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
3)申请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2)申请人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资金证明,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6)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1)申请人近5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2)申请人近5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7)申请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
8)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准入要求;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
(2)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出资应不低于30%。联合体协议约定范围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施工不另行公开招标。
三、其他要求3.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与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整体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存有关联关系的任何法人及任何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文件所称关联关系,指“不同单位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社会资本中仅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得另行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1.时间: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免费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申请人参与项目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填写《申请人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3@qq.com">********8@qq.com;
2)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参与(洪湖市施墩河湖中心河片区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报名;
3)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并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必须为清晰完整的彩色扫描件,以PDF格式按序排列)。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报名资料。
4)报名费0元。
5)申请人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2)、3)条的要求进行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八、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0 年8 月4 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8号和璟国际4楼6号会议室。提交方式:纸制文件,现场提交。
九、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 年8 月4 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洪湖市茅江大道洪林华府办公楼
联 系 人:甘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名 称: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8号和璟国际405室
联 系 人:付裕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裕
电 话:***-********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申请人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请人名称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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