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号井12采区斜风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八号井12采区斜风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电投新疆能源四棵树煤炭有限公司八号井12采区斜风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四棵树煤炭有限公司八号井12采区斜风井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四棵树煤炭有限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四棵树煤炭有限公司为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项目由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批准,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中电投新疆能源四棵树煤炭有限公司八号井12采区斜风井工程
1.2.2招标范围:斜风井井筒、地面挖方降底修筑防洪渠及护坡工程、砌筑安全出口、引风硐、地坪、修建风机监控值班室及配电室。
1.2.3项目实施地点:新疆乌苏市白杨沟镇
1.2.4计划工期:240天。
1.2.5质量目标: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矿建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须在本公司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建设业绩二项及以上。
3.2近五年必须具有同等规模主要工程建设业绩二项及以上,且未出现严重的质量缺陷;并提供上述工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近五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曾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3.4近五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有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12年 5月 8 日至 2012年 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3:00 时,下午15:30 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五楼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截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截标及开标时间:在截标的同时进行公开唱标,2012年 6月 7 日10:00时整。
5.2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温泉路8号沈阳长城宾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已委托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五楼
邮 编: 830063
联 系 人: 舒海英、崔婉
办公电话: ****-******* 182*****655 186*****123
传 真: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南湖南路支行
账号: 6500 1619 7000 5250 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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