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招标公告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招标公告
一、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自行制做“投标文件”,如按“招标文件”提交将视为废标。
2、投标文件必须以A4纸张格式、Word形式上传。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和质量保障能力,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供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并且将做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4、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5、咨询电话:******* *******
二、标的、规格、计量单位、申报价格等
材料名称含量计量单位数量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60%公斤100
三、以上申报不含税、含运费等送货到厂内指定地点价格。
四、质量要求: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满足需方使用要求,送货时必须附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单。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将产品的含量、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标注清楚,否则视为废标。
五、验收:需方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则无条件给予免费更换。
六、数量:数量以需方实际检斤为准。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将货送至需方厂内指定地点。(急用)
八、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分批付款。
九、违约责任:由于供方产品质量及供货时间的原因而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发生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十、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协商或提交吉林市人民法院诉讼。
招标方: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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