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培训学院北楼2层1号的房屋第一次招标公告

技师培训学院北楼2层1号的房屋第一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内蒙古自治区技师培训学院北楼2层1号的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7.10 10:06:0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8月15日10时至2020年08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0471/01)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内蒙古自治区技师培训学院北楼2层1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93.46平方米的房产。(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可移动物品。)

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该标的物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940,176元,起拍价:2,499,149.6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爱民东街支行;账号:****************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内蒙古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看样联系人:157*****011 183*****529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界处

乔殿臣,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乔殿臣申请执行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解纷一案,现已进入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因我院多次与乔殿臣,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未果,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视为已告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 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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