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招远市龙馨学校南校区主体建筑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招远市龙馨学校南校区主体建筑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招远市龙馨学校南校区主体建筑规划设计 | 1 | 设计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72.9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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