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2020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宁县2020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县 2020 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JZX-*******

项目名称:伊宁县 2020 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200万元

第二标段:150万元

第三标段:1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伊宁县 2020 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第一标段

1*******为伊宁县墩麻扎镇阿热买里村、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奇村、萨木于孜镇布拉克村、阿热吾斯塘镇古库热提曼村等 4 个村购置: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转运车、吸粪车、保洁车、护栏、三格式化粪池等设备设施,详见采购文件。
2

伊宁县 2020 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第二标段

1*******为伊宁县英塔木镇夏合勒克塔木村、曲鲁海乡皮芽子村、萨地克于孜乡下萨地克于孜村等 3 个村购置:垃圾桶、垃圾箱、自卸式垃圾车、吸粪车、保洁车等设备设施,详见采购文件。
3

伊宁县 2020 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第三标段

1*******为伊宁县麻扎乡协合买里村、武功乡巴热提买里村、巴依托海镇热万村等 3 个村购置:垃圾桶、垃圾箱、吸粪车、可卸式垃圾车、三格式化粪池等设备设施,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

第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二:(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三:(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

方式:以下证件需携带原件(能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除外)查验、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近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售价:2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50 米)。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0:30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50 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宁县农业农村局、伊宁县墩麻扎镇人民政府、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人民政府、伊宁县萨木于孜镇人民政府、伊宁县阿热吾斯塘镇人民政府、伊宁县英塔木镇人民政府、伊宁县曲鲁海乡人民政府、伊宁县萨地克于孜乡人民政府、伊宁县麻扎乡人民政府、伊宁县武功乡人民政府、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伊宁县

项目联系人:马世民          

项目联系方式:181*****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商业办公楼1104号

项目联系人:吴涛 徐晓伟           

项目联系方式:185*****233 150*****807

标签: 示范 环境整治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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