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沙镇公共租赁住房施工招标公告

企沙镇公共租赁住房施工招标公告


企沙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KQZB*******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企沙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已获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区发改【2011】9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详见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建设规模及结构类型: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016㎡,造价约400万元;框架结构。

2.3工程建设地点:企沙镇南港社区。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2月,工期24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近3年(2009年~至今)中有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以上类似本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施工经验或经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年检合格,并且要求提供以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中有一项属拟派建造师本人担任过的项目。

3.2报名单位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到港口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 14 日至2012年5月1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值班电话:137*****568),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职称以上证书及其2011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明细账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近3年完成两个及以上类似本房屋结构工程(合同价在300万元以上,需提供有招标行政管理单位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4.1.2开标前,广西区内防城港市外来企业提供《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区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4.1.3港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材料。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介绍信人和报名人必须同为一人。

4.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5月 14 日至2012年5月1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企沙镇码头(朝阳路48号)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10号

联系人:宋国宁 联 系 人:骆祖卫

电 话:133*****509 电 话:137*****568

传 真:****-*******        传 真:****-*******

2012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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