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百二线铁路工务工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宁物招〔2020〕104号)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百二线铁路工务工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宁物招〔2020〕104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本项目第1包、第2包、第4包、第5包、第6包、第10包、第11包、第12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其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便携式线路检查仪

    10

    2

    钢轨探伤数据分析终端

    2

    4

    双轨探伤试块(GTS-60SG试块)

    1

    5

    钢轨探伤仪

    20

    6

    钢轨焊缝探伤仪

    10

    10

    防洪巡检智能终端

    100

    11

    物资管理系统设备

    4

    12

    防洪监控系统显示设备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4. 各包件资格

    第1包 便携式线路检查仪

    (1)投标产品通过国铁集团或者铁路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

    (2)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 钢轨探伤数据分析终端

    (1)投标产品通过国铁集团或者铁路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

    (2)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包 双轨探伤试块(GTS-60SG试块)

    (1)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5包 钢轨探伤仪

    (1)钢轨探伤仪及其探头取得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产品技术审查或技术认证证书。

    (2)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6包 钢轨焊缝探伤仪

    (1)投标产品取得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产品技术审查或技术认证证书。

    (2)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0包 防洪巡检智能终端

    (1)投标产品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2)投标产品功能系统平台需具备不低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三级资质。

    (3)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1包 物资管理系统设备

    (1)投标产品的物资管理系统通过国铁集团或者铁路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

    (2)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2包 防洪监控系统显示设备

    (1)所投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及以上资质,系统集成贰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以来)承担过既有铁路安防视频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评价。

    (4)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0年07月13日起至2020年07月17日止,每日8 时 00分至 18时00分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2.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以下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ntzb20503@163.com(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公告附表1);2.供应商信息表(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表2);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账错误或逾期报名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3.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物招〔2020〕104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4.对报名资料齐全并按指定账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被扣分评价,影响信用等级。请投标人谨慎对待。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图书馆510室

    邮政编码:530001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话:****-*******

    传真:****-*******

    邮箱:ntzb20503@163.com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406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注意事项:1.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宁物招〔2020〕104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帐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2.网银转账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20年7月13日

    附表1: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百二线铁路工务工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宁物招〔2020〕104号

    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国营企业 ¨

    私营企业 ¨

    其他(注明类型) ¨

    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用来接电子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

    申请投标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第包: 包件内容

    开票信息 (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保证金退款信息

    退款账号:

    开户行(注明所在省、市):

    发票邮寄地址

    备注:投标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章:

    报名日期:

附表2 :

供应商信息表(电子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

开票信息

保证金退款信息

发票邮寄地址

所投包件号

企业类型

姓名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国营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

1 

备注:投标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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