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北海新城三期三区H1#、H8#楼给排水、采暖、消防安装招标公告

山东威海北海新城三期三区H1#、H8#楼给排水、采暖、消防安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北海新城三期三区H1#、H8#楼给排水、采暖、消防安装招标
二、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北海新城三期三区H1#、H8#楼给排水、采暖、消防安装招标
招标公告明细
# 主要工作内容 单位 预估工作量 备注
1 人工费 工日 10,455.00 报人工单价
2 材料费 元 288,255.00 按照定额结算辅材费系数报价
3 机械费 元 83,737.00 按照定额结算机械费系数报价
4 零工 工日 200.00 按照每工日报市场单价
履约阶段
三、公示时间
2020-07-09 至2020-07-12
四、投标条件及要求
1、工程造价的结算按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威海市价目表》2011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威海市价目表》以及有关造价文件编制。
2、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材料超出部分按照材料价的1.2倍扣除。
3、工程承包人按月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月进度结算工程量截止到每月15日。
4、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7、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8、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分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分包人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保修的,承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应费用从由分包人承担。
9、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场,承包人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夏任峰
联系电话 :138*****8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安装 采暖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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