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实验场下属河流过渡期委托管理(2020~2021年度)招标公告

宁波市农业实验场下属河流过渡期委托管理(2020~2021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农业实验场

招标代理人:宁波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农业实验场下属河流过渡期委托管理(2020~2021年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场现有河流1300亩,经过多年开展“五水共治”规范化整治河道工作,共计拆除渔栅186道,拆除大小养殖网箱270只,拆除渔舍41间,取缔河道珍珠河蚌养殖面积250亩,终止内河养殖承包户30户,清理河庄、木桩26.5万枚,打捞浮瓶、漂流物等残留物不计其数,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达到“五水共治”文件规定的要求。现需要对之前的整治成果进行巩固,防范还潮,继续深化清除。

项目地点及范围:宁波市农业实验场下属的河流,共计1300亩,具体分布详见甲方提供的河流分布图。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额3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需求如下: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需求

本场河流过渡期管理

一年一招。业主可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若合同期河流移交政府,随合同移交)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与河道委托管理相关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代理机构将给初步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派发本项目相关资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河道分布等相关内容)。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农业实验场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农业实验场

招标代理人:宁波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3*****2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管理 河流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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