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一号线钢轨探伤仪配件等物资采购比选公告(二次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潜在参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一号线钢轨探伤仪配件等物资采购项目
1.2 比选编号:SZGY-BX-2012-100
1.3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详见本附件“货物技术要求及数量表”
1.4 交货地点: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天平车辆段或苏州市区其他指定地点
1.5 交货方式:按采购方要求,在通知后30天内一次或分批交货,落地交货。
1.6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完成供货。
2 参选人报名
2.1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比选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供货能力;
(4)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5)参选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
2.2 符合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者,先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以下相关资质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证明(加盖公章);
2.3.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供应商方能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报价。
2.4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5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5.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1216室。
3 报价要求
3.1报价时必须以按“货物技术要求及数量表”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
3.2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资料:
(1)参选单位的报价表(盖章);
(2)参选单位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证明副本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加盖公章)(若为代理商);
(3)产品的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等(如有)。
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参选单位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3报价均为一次性报价,价格均为现场交货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包装费、专利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参选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
3.4 若公告后合格参选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另行处埋。
4 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先选出产品有规格型号、技术质量均符合要求的参选人,然后按照总价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依次推荐为该项目的中选候选人。如价格相同者,以供货期短者列前,仍相同由比选人自行决定。
5 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买方收到足额有效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按该批货物价款的100% 于2个月内予以支付。
6 质保要求
一般性货物(消耗性物品除外)的质保期不得少于 1 年,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到货验收合格时间为质保期的起算日。
7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选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交货时间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比选人书面同意,否则,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50%的违约金。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 邮 编:215101
联系人:李守杰
电 话:****-********-****9 传 真:****-********
附件:1.货物技术要求及数量表
附件:
货物技术要求及数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