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元素分析仪”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元素分析仪”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元素分析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元素分析仪 | 1 | ******* | 套 | / | /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 | / |
七、 申请理由: 元素分析仪主要用于有机化学品中碳、氢、氮、硫、氧元素含量的分析。目前,市场上的国产元素分析仪在技术参数上(检测灵敏度、检测精度、稳定性)与进口设备还有还有所欠缺。进口元素分析仪检测灵敏度高、检测精度更好、稳定性更佳,国产设备性能与进口设备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我院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今后进行的研究工作要求,要求其性能指标均要满足于优越的性能指标,因此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胡俊 | 主管技师 | 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
夏大静 | 教授 | 浙江大学医学院 |
应士波 | 副研究员 |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
蒋永祥 | 高工 | 浙江省检验检疫局 |
赵稜 | 高工 | 浙江省新华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进口设备在多项技术指标中均有较高的要求,与之相比较国产品牌存在相对的差距,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胡燕燕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下沙25号大街37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17/20207/f30713e9-fe5a-47f9-b1cd-9d3c65b7669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元素分析仪.pdf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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