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普查(5区)探矿权评估招标公告

煤矿普查(5区)探矿权评估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交投矿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孙吴县四季屯区煤矿普查(5区)探矿权评估机构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孙吴县四季屯区煤矿普查(5区)探矿权评估项目

1.3服务内容:完成黑龙江省孙吴县四季屯区煤矿普查(5区)探矿权评估,并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

1.4服务期:签订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后30日历天,即矿业权评估报告经黑龙江省交投矿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确认签字后,服务期结束。如因采购人原因,服务期可顺延。

1.5付款方式:在签订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约定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支付;矿业权评估报告完成并经采购人及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约定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1.6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120,000.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认定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并且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年检合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具有评估过大型煤炭矿业权的经验(矿山规模大型及以上,按井田划分储量规模大型及以上,即资源储量1亿吨以上),提供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评估报告书复印件,或与矿业权人签订的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及矿业权评估报告书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4意向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00至2020年7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6.3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5项要求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5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7月17日9:00至2020年7月17日10: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说明

本项目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河市人民政府、孙吴县人民政府、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五方(委托人)共同委托黑龙江省交投矿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受托人)组织黑龙江省孙吴县四季屯区煤矿普查(5区)探矿权评估项目,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矿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0万达广场3号楼607室

联 系 人:冯友德

电 话:152*****566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


标签: 探矿权评估 普查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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