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星城二、三期(2#、5#、6#、15#、16#楼)成品住宅室内地暖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比选公告
北星城二、三期(2#、5#、6#、15#、16#楼)成品住宅室内地暖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比选公告
北星城二、三期(2#、5#、6#、15#、16#楼)成品住宅室内地暖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比选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星城”3号地块二、三期装修工程已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三期(2#、5#、6#、15#、16#楼)成品住宅室内地暖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共508户)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星城二、三期(2#、5#、6#、15#、16#楼)成品住宅室内地暖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1.2项目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万圣社区1、3、4、5组。
1.3项目规模:北星城项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天龙大道地铁5号线九道堰站(建设中)旁,是“七位一体”的北中心产业与宜居新城,规划联排别墅、高层住宅、风情商业。是未来集产业、商业、住宅一体的城市北中心,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4790.76㎡,总建筑面积约41.6万㎡。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北星城二、三期(2#、5#、6#、15#、16#楼)成品住宅室内地暖的生产、仓储、运输、装卸、检测试验、安装、成品保护、调试、验收、技术指导、操作培训、售后服务、质量保修等。
2.2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其中第Ⅰ标段工作范围:2#、5#、6#楼,共372户,品牌限定为:威能、菲斯曼、博世;第Ⅱ标段工作范围:15#、16#楼,共136户,品牌限定为:阿里斯顿、威能、博世。
2.3招标工程量:详招标清单。
三、工期
第Ⅰ标段2#、5#、6#楼开工(进场)日期暂定2020年8月10日,绝对工期60个日历天;第Ⅱ标段15#、16#楼开工(进场)日期暂定2020年10月10日,绝对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项目总体要求
4.1质量要求:
4.1.1满足设计和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JGJ142-2012《辐射供暖技术规程》、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GB20665-200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DB31/300-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和环保技术要求》、《民用建筑给水供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用塑料管及铝塑管设计与施工验收暂行规定》。所有产品设备(材料)为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不存在翻新、贴牌等情况。
4.1.2产品设备到场后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3C认证证书、质量保修书等配套资料,产品设备各项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4.1.3具体质量要求参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
4.2实质性要求
4.2.1燃气壁挂锅炉为双功能壁挂锅炉,满足供暖和提供生活用热水的需要,提供采暖控制线路,控制面板开关等全套系统,负责图纸深化设计。
4.2.2深化设计需按户型图纸,结合招标清单中壁挂锅炉型号,对每一种户型进行地暖设计,并提供计算书(包含但不限于:热负荷与冷负荷计算书、辐射面传热量计算书、管道水力计算书)。在客厅、餐厅、卧室等区域设置地暖盘管(厨房、卫生间、生活阳台、景观阳台均不设置地暖),客厅餐厅及每间卧室设置温控器面板,对每个独立房间进行温度控制,分集水器设置于卫生间内(具体位置应配合精装修),地暖做法详图集12K404《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地暖施工完成后须做支管水路流量平衡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4.2.3设备需配备:配套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产品合格证等,投标产品质量保修期不低于2年,质量保修期从集中交付小业主之日起计算,产品因安装导致的问题也属质保范围。
4.2.4安装调试完毕后的成品密封保护,确保壁挂炉、温控面板、管道内外不得有积尘、污染。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燃气壁挂锅炉须具有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
5.3成都范围内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二个;
5.4具有履行合同的足够资产、设备及技术能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投标人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存在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计价方式
采用按户型固定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
七、投标报价
7.1投标人采用按户型固定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按户型固定总价包干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比选文件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制作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成品保护、调试费、保险费、移交之前的保管费、各种检测试验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回收和更换费、验收、技术指导费、操作培训费、售后服务、质量保修、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及所有风险、责任等。投标人确认报价和签约时已充分论证及考虑履行本合同的难度和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增合同价款,结算工程量以最终双方、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7.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基础,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包括清单的项目、顺序等);投标单位必须根据图纸、现场勘查情况等复核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清单项、工程数量、子目和工作内容等),若确有误差或遗漏可以在招标清单“投标人自行增减项”中补充并报价(不汇入总价);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清单(清单项、工程数量、子项和工作内容等)未有说明者,则视为认可招标清单的完整性,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任何增加调整,中标人也不能以招标清单未含为由拒绝供货,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3凡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根据施工图纸复核招标清单而造成估算错误、漏项、故意漏报、少报或者漏算、少算的(在投标书中已作说明者除外)将被招标人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各个分项项目单价或其它已报价的费用之中,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以后均不作调整。
7.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比选文件、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现行地暖生产及验收规范标准、运输方式、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市场价格变化等,并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已充分了解并综合考虑了本项目特殊性、生产交货期间的各种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材料涨价风险等一切不可预见因素和不利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如:政策调整、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税率调整等因素)和招标人提出额外取费计价等补偿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一律不作任何调整。
八、招标比选文件发放
招标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17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比选文件发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海科大厦B座13楼1301室。
九、投标文件
9.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9.1.1商务标部分(技术标合格的单位,以报价优势进行中标排序):
(1)投标函(含投标总价、增值税专用票税率、供货安装周期等);
(2)投标人声明书;
(3)现场踏勘声明书;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商务偏离书,如未提交则视为同意所有招标文件及合同、图纸及清单等商务条件,中标后不得再提合同及清单异议;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9.1.2技术标部分(采用符合性评审,通过视为合格):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2)项目经理任命书;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概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纳税人证明类型文件、生产许可证、资质文件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4)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产品设备相关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3C认证证书等(加盖公章);
(6)产品详细介绍和描述(含产品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尺寸(含开孔尺寸)、性能、材质、生产工艺、彩色图片等)加盖公章;
(7)近三年类似项目供货安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产品详细介绍和描述页及尾页);
(8)供货安装施工组织方案,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优惠条件(加盖公章);
(9)技术偏离书,如未提交则视为同意所有招标文件及合同、图纸及清单等技术条件,中标后不得再提合同及清单异议;
(10)材料样品;
(11)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技术标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9.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9.2.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9.2.2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所用的计量单位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文件份数
9.3.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一份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本(光盘/U盘上贴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字样的标签)。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9.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9.4投标文件密封及递交
9.4.1密封要求: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时所有的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9.4.2投标文件递交
9.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12时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4.2.2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海科大厦B座13楼1301室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
9.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9.5.2投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表述含义不明确、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或报价中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只对招标人要求澄清、说明的内容进行响应,而不应涉及其他。
十、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答疑会,如有疑问于2020年7月22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提出,解答的内容招标人于2020年7月27日17时前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比选文件的投标人。
十一、开标、中标
11.1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11.2中标: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招标人视为中标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另行处置。
十二、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按规定数额通过其法人基本账户自行转账到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指定对公银行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成都东门支行
12.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12.3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上的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项目全称,若分标段投标的,还须注明投标标段名称。
12.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12点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并于开标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16点00分前凭银行回单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盖单位鲜章)在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海科大厦B座13楼1301室财务部开取收据。
十三:履约担保:暂定为合同含税总金额2%的现金或合同含税总金额5%的银行履约保函,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纳或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齐,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报名
14.1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6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14.2投标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海科大厦B座13楼1301室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
14.3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加盖鲜章,出示原件)、授权代理证明(留复印件加盖鲜章,出示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留复印件加盖鲜章,出示原件)、纳税人类型的证明文件和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留复印件加盖鲜章,出示原件)、业绩证明(留复印件加盖鲜章,出示原件)。
十五、招标声明
15.1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勘察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一切信息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5.2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所支出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5.3保密:投标人承诺并保证本招标比选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外泄,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5.4投标有效期:60个日历天。
15.5本次招标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不予退还,其使用权及处置权归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十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海科大厦B座13楼1301室
联系人:邓工
电话:***-********
四川云鼎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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