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市政管理中心作业车辆评估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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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市政管理中心作业车辆评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市政管理中心作业车辆评估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估,车辆鉴定评估程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有关规定。
2、成立专项服务小组,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车辆鉴定评估工作。
3、在采购人的授权和配合下,协助车辆所有人完善车辆相关手续,确保车辆符合过户条件。
4、在车辆评估过程中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5、负责采购人按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配合工作。
项目预算金额: 98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303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0年7月1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作业车 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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