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屯完小教学楼建设招标公告

双屯完小教学楼建设招标公告



故城县双屯完小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双屯完小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故发改社会[2020]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故城县西半屯镇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冀财教[2019]87号)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故城县双屯完小教学楼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故城县西半屯镇双屯完小院内

2.3?工程规模:拟在院内新建框架结构三层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3190.7平方米,并建设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范围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水及室外消防等。建成后实现1-6年级3轨教学,可新增学位500个,容纳学生900余人。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并提供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查询记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是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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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 号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电话:****-*******,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2?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首页“客服中心”栏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yizhaobiao/toyzb.action?usertype=B&bllx=0

4.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7月14日09时00分至2020年7月20日17时00分任意时间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且纸质投标文件与其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事后存档使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故城县西半屯镇中心校?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故城县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大街橙悦城

联系人:?于怀永? 联系人:李梦云

电话:?159*****162? 电话:****-********133*****173

8.?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故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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