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司法局档案卷宗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司法局档案卷宗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司法局档案卷宗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0)Z-26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司法局档案卷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272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行政复议及应诉业务档案卷宗 | 2000 | 2720 | 张 | 50cm*30cm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供应商需具备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询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询价;
(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司法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檀淑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芦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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