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含山县太湖山南路与竹园路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含山县太湖山南路与竹园路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含山太湖山南路与竹园路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G-1-F-H-2020-0655
项目名称:含山太湖山南路与竹园路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7万元
最高限价: 37万元
采购需求:(太湖山南路与竹园路口电子警察满屏信号灯4组、箭头信号灯4组、倒计时数码显示器4组、人行横道信号灯8组、交通信号联网机1台、八角锥形车行灯杆件(含基础预埋件)4套、人行灯立杆(含基础预埋件)8套等,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安防二级(含)以上资质;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 35 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 (含9分 ) 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 (含19分 ) 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 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 (含30分) 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 ****-*******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观霞嘉园小区东侧)
联系方式:13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时代嘉园C6-1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张咏梅
电话:****-*******1********90
九、重要提示: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参加磋商。到场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磋商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自行考虑磋商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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