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法院网络设备招标公告

河西区人民法院网络设备招标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网络设备(项目编号:HXGPC-2012-0386)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

路由器

1

处理器 64位处理器

内存>=256MB

闪存>=16MB

广域网接口(WAN)4个或2个 1000M RJ45 口(弹性)

局域网接口(LAN)1个或3个1000M RJ45 口(弹性)

最大流控IP数>=512

典型带机量>=150

PPTP隧道数>=32

IPSec隧道数>=8

外线接入数量>=4

支持基于IP地址和时间的上网行为管理、支持邮件监控、支持iQos智能流控技术、支持VPN、支持P2P软件过滤、支持ARP防御、支持负载均衡

(二)交货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保质期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资格要求(实质性资质)

具备该品牌天津市代理资格。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3.投标有效期:2012年05月16日至2012年05月17日15:00前。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需提供具备该品牌天津市代理资格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三)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报价时间:2012年05月15日15:00前在将报价单送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采购人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电子邮箱:tjhexigp@yahoo.cn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南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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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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