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车辆招标公告
殡仪馆车辆招标公告
奉化市殡仪馆车辆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在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殡仪馆车辆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2)022X
二、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1、子包一:金杯H2L型 数量:2辆
子包二:九龙HKL5030XBYE4 数量:1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同时提供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服务;
3、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送货地点:奉化市殡仪馆;
5、售后服务要求:按业主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 05月23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子包一:人民币 3000元、子包二:人民币 1000 元,报名同时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电汇、汇票、汇兑,账号:****************094,开户银行:奉化市工行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4、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采购程序。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截止时间2012年05月24日14:30止,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05 月24日14:30;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
七、业务咨询:
奉化市殡仪馆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
201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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