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农场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服务招标公告
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农场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饶河县交通局
2020年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农场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2020年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农场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编号:FZCG2020G014;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预算:138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采购内容:
1.现场测绘及资料收集:土地复垦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小组人员进行分工,并安排小组测量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对本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包括项目的设计资料、可研、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等土地复垦所需资料)。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具体位置,进行周边地区现状调查。
2.服务内容:
①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及组织专家评审。本项目涉及农垦红旗岭农场和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需分别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图件并组织专家评审;
②按照评审专家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土地复垦批复文件。
提交成果:分别提供农垦和森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的土地复垦批复文件1份,提供3份纸版土地复垦报告书及附图和1份电子版报批版报告及附图,供甲方存档。
六、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企业公章)。
4、潜在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土地行业测绘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
7、评审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9、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10、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1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点:
1、时间:自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家园东侧)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及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
采购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家园东侧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日 期:2020年0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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