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咨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咨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咨询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14日11: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802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04日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802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13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B座21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鹏 185*****4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雨 ****-*******、181*****513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咨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8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XY)18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咨询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战略梳理及配套方案文件编制和招标人需要的其他相关服务(跟踪服务、驻场指导)等,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成果文件的审核并保证通过,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0年底前提交全部约定成果文件,后续辅导与跟踪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企业管理咨询等内容);(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以上不良行为的将拒绝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件-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80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8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投标单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1-4项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2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B座21楼
联系方式:张鹏 185*****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联系方式:韩雨 ****-*******、181*****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雨
电 话: ****-*******、18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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