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务段工务小型养修设备 招标公告
徐州工务段工务小型养修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上铁物资公司谈2020-099号
本项目徐州工务段工务小型养修设备,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工务段,代理机构为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一 | 内燃捣固镐 | ND-4K | 台 | 5 | 合同签定一个月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内燃螺栓双头扳手 | 台 | 9 | ||||
内燃螺栓单头扳手 | 台 | 5 | ||||
内燃锯轨机 | 台 | 10 | ||||
内燃道岔轨面精磨机 | 台 | 1 | ||||
内燃软轴捣固机 (1操4) | 本田GX390空冷四冲程 | 台 | 2 | |||
二 | 手动压力试验台 | 台 | 1 | 合同签定一个月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灰浆注浆机 | 台 | 2 | ||||
RN-SE雨量计 | 套 | 3 | ||||
RN-S2雨量计 | 套 | 7 |
2.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第一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科技评审(验收、鉴定),能够提供相应的评审(验收、鉴定)证书(文件或报告)及检测报告。除内燃螺栓单头扳手和内燃道岔轨面精磨机,其余投标产品需通过CRCC认证(有效期内,提供CRCC认证证书,须生产单位申请认证)。
2.1内燃螺栓单头扳手
技术资料提供:
2.1.1.投标人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的合格有效授权证明文件或年度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书须通过权威公证,公证书原件备查)。
2.1.2.生产制造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商品售后服务体系3星以上国家标准的认证证书((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
2.1.3投标产品须提供省部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现场原件审核)
2.1.4满足EN标准,具备CE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须通过权威公证,提供公证证书原件备查)
2.1.5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制造厂商盖章确认的技术说明书原件及彩页,提供投标制造商关于标的物官网的产品技术文件或使用说明书彩页及索引,否则将视为该设备技术参数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2.1.6设备必须是制造商原装进口产品.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相关标准,提供2017-2019年不少于3份进口报关证明(原件备查)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出具财务会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两年(2018年至今)在铁路局集团公司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销售合同、使用证明。(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供货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否则视为不响应)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②必须办理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第二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科技评审(验收、鉴定),能够提供相应的评审(验收、鉴定)证书(文件或报告)及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出具财务会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两年(2018年至今)在铁路局集团公司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销售合同、使用证明。(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供货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否则视为不响应)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②必须办理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2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3.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邮件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
3.4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采购人指定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谈判单位名称须完全一致。
3.5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扫描版本及word版本)、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3.6需要开具发票的,提供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4. 谈判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4.2递交谈判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三楼312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同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5.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三楼312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子房街道津浦西路224号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电 话:021-51234008
电子邮箱:15051890285@163.com
9.报名标书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101086987719730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幢3-4楼 021-51235108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建行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
邮编 | 200071 |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包件/包件号 | |||||
谈判单位名称 | ||||||
谈判单位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采购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采购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采购公告对谈判单位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谈判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谈判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包件/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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