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行政审批局仁寿县有奖爆料平台运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仁寿县有奖爆料平台运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14 14:36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对仁寿县有奖爆料平台运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仁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仁寿县有奖爆料平台运营项目
采购预算:28万元/年(采三年,合计84万元)
采购内容:仁寿县有奖爆料平台运营项目主要内容是平台系统管理及运行维护服务,有奖爆料系统的组成主要分成两类: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硬件设备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安全设备、存储设备等;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平台软件、数据库等部分;通过运行维护服务的有效管理来提升整个平台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平台的工作效率,逐步完善和优化整个系统。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4万元,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为28万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
拟推荐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拟推荐供应商地址:眉山市三苏大道东段27号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一是经县委领导同意,在仁寿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仁寿县社会治理举报奖励办公室,举报人可以通过微信、QQ、电话、书面及当面的形式对各类隐患、舆情、不确定因素及违法等问题举报。为此在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需建立社会治理举报奖励网络(电话)投诉平台,为节约资源,避免浪费,根据县委领导指示,该平台需与市委市政府建立的“12345”热线平台对接和资源共享,由于“12345”热线平台的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平台设计等全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眉山市电信局中标提供服务,为此,县有奖爆料平台升级及运营项目只能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的服务,才能实现两个平台资源共享和对接;二是为了使得系统与系统之间无缝接入及系统运行稳定等原因只能从某特定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通信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仁寿县有奖爆料平台运营项目项目,拟定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现就此事项向政府采购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采购需求论证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告发布当天不计算在五个工作日内)。
请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仁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仁寿县行政审批局。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1、仁寿县行政审批局
辜老师 联系电话:136*****466
2、仁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张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
?标签: 运营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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