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局青岛-第二分公司-薛家滩-汽车泵租赁工程招标公告
八局青岛-第二分公司-薛家滩-汽车泵租赁工程招标公告
专劳招字第(XJT-05)号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砼泵送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14日
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
我司拟对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砼输送泵租赁工程之全部施工内容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公司前来投标,请贵司按照招标书中有关内容认真填写。我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指导下择优选用承包单位。
一.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址: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四.工程概况: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176898.35m2。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砼输送泵
六.招标数量及技术要求:
1、数量:10台砼输送泵汽车泵(50-62米),10台车载泵:HBT80(三一5125)。
2、砼输送泵要求:配备相应输送管,输送高度55米,配备相应的砼输送弯管,输送配件,密封圈,布料机及其他全部配件。
七.主要要求:
1、应在约定的日期内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机日租费用10%。
2、协助甲方对设备进行定位、安放及调试。
3、乙方负责机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配备有相应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并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的维护、修理和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5、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机械管理及人员管理,随机资料完整,保持设备外观整洁,标识清晰,符合现场CI要求,并应在各级组织的安全文明检查中达到优良标准,否则每次检查支付罚款1000元。
6、乙方应经常保养维修所有设备,以使设备在使用时正常运转,因设备故障导致设备停使,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责任:乙方应该立即组织人员维修,每台设备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部分,扣除超过部分租赁费。
7、乙方应派一名机械员参与现场机械的管理,所有人员应随时待命,保证正常生产,如因乙方人员不到位造成的窝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8、所提供设备及随机附件(开关箱、电缆等)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
9、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砼输送泵要求2014年1月以后生成的设备,每台砼输送泵至少配备2名砼输送泵司机,能够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
八.设备进场时间要求:砼输送泵暂定2020年8月底进场,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九.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十.安全文明施工:按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一.机械供应方式与管理:该项目所用砼输送泵及附属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及负责保管。
十二.报价依据和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车载泵燃料乙方提供,固定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即元/立方米,汽车泵燃料乙方提供,固定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即元/立方米。固定综合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机械水电费、设备安全防护外的其它全部费用,具体为:机械租赁费用、操作人员工资、设备验收备案、自二级箱至设备的乙方自配电缆、开关箱等临电费用、现场安全、文明及各种措施费用,工具用具费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费、调迁费、机械检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间内市场变化、有关政策性调整与风险等全部费用。
不管发生任何变化综合单价固定均不调整。
十三.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含生活费):每月20日分包人报当月完成工作量。完成±0.00以下部分,各单体完成±0.000后支付至该单体已完工程量的60%;完成±0.00以上部分,各单体每完成五层支付至该单体地上部分已完工程量的60%;主体结构封顶支付完成产值的60%。
机械使用完成,拆除退场后,分包人提交结算资料与承包人核对工程量,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以加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专用章3为准),结清往来账务后,分包人已开具与结算值总额一致的全额发票,且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已定案,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结算值的95%后,承包人付至分包人结算值的95%,剩余金额结算完成后一年内付清。
十四.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际砼输送立方米计算;
十五.投标须知
15.1招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下午16: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9:00
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慧丰国际10楼商务部
联系电话:13731139323联系人:韩守强
15.2报价填写须知
15.2.1报价前的检查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需事先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一旦发现异议的地方,需通知招标单位要求予以解释。招标单位对此要求及所做出的解释会抄送给所有投标单位。
如投标单位没有恰当的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出检查,而该等不明确和不统一之处一经发现澄清,则日后承包单位不能因上述原因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15.2.2投标单位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投标书,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加盖公章和写上日期。
15.3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以下文件合订本一式一份放入密封的文件袋内,封面注明“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混凝土泵送租赁工程”并于招标书上注明的截止投标日期前送抵招标书上注明的地址。
(i)已填妥投标价的投标书(包括报价书);
(ii)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日常行政管理要求等);
(iii)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iiii)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时,还需报送一式一份以下文件作为评标的材料,但不会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i)投标企业名称、注册地点、法人代表姓名;
(ii)证明投标单位有资格在青岛市从事该类型工程施工的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1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前要和招标人联系,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与韩守强联系,联系电话:13731139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条件,自费组织踏勘现场,提交投标书后标价内视为已接受施工现场条件。中标后单价一律不再调整。
十六.开标地点与方式
16.1本项目招标、开标地点为青岛市西海岸慧丰国际10楼商务部;
16.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6.2.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16.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16.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3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管理(劳动经济)、合约、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为5人。
16.4本工程按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整个开标过程将记录存档备查。
16.5招标单位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十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互相解释互相补充,一旦中标合同条款不得更改。
十八、附件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表
3、合同
投标报价表
招标人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m3) | 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 其中:增值税(元) | 含增值税综单价 | 合计含税金额(元) |
1 | 车载泵(HBT80) | M3 | 73321 | ||||
2 | 汽车泵(50-62米) | M3 | 37610 | ||||
3 | 车载泵(HBT80) | 月 | 10 | ||||
4 | 汽车泵(50-62米) | 月 | 10 | ||||
合计 | |||||||
综合说明: 上述投标报价均已包含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内容的规定与要求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
其他承诺: |
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
说明:本表由投标人填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种类:一般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6503X1
电话:021-6169199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账号:31001522917055435820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出租单位(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工程所在地备案证明:.
开户银行:.
账号:.
合格供应商编号:.
纳税人种类:.
税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承租单位(甲方)承建的项目租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机械设备基本情况及使用的工程范围:
.
以上设备系年月后生产制造的设备且已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有备案;
进场时间要求:计划进场日期为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额
暂定金额(人民币):(¥:元)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元),增值税:(¥:元);最终合同价款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四、设备名称、租赁单价、期限及合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 增值税(元) | 合价 |
1 | 汽车泵 | (HBT80) | M3 | 73321 | ||||
2 | 车载泵 | (50-62米) | M3 | 37610 | ||||
3 | 车载泵(HBT80) | (HBT80) | 月 | 10 | ||||
4 | 汽车泵(50-62米) | (50-62米) | 月 | 10 | ||||
5 | 合计 |
说明:1.租赁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含税),数量暂定,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租赁单价中包含现场设备调度、管理、操作、维修等一切确保现场顺利施工和设备正常使用的人员。
2.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除甲方承担的机械水电费、设备安全防护费、钢筋砼设备基础费用以外的其它全部费用,具体为:设备进出场费、油料费、操作工人费、工人加班费、设备进出场、安拆费、场内二次安拆倒运费、机械租赁费、设备折旧费、设备维修及大修费、工具用具费用、设备验收备案、设备检验费、现场安全、文明及各种措施费用、调迁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全部税费、操作人员工资和人员食宿、生活水电、证件及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与人员有关费用,输送砼钢管、弯管、橡胶压力管、输送管扣件、密封圈等泵送周转材料使用费、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间内市场变化、有关政策性调整与风险等所有相关费用
3.合同租赁单价固定,不随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4.设备的安装、拆除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乙方已进行了现场实地勘查,若需使用大型汽车吊,安、拆费用不再增加。
5.其他约定:本合同安全文明措施费元,此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单独支付
五、结算方式及支付
1.结算方式:以按实际砼输送立方米计算
2.结算办法:租赁费=泵送混凝土量(m3)×综合单价(元/m3)-应扣除费用、罚款等
3.租赁费支付时间:
工程进度款(含生活费):每月20日分包人报当月完成工作量。完成±0.00以下部分,各单体完成±0.000后支付至该单体已完工程量的60%;完成±0.00以上部分,各单体每完成五层支付至该单体地上部分已完工程量的60%;主体结构封顶支付完成产值的60%。
机械使用完成,拆除退场后,分包人提交结算资料与承包人核对工程量,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以加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专用章3为准),结清往来账务后,分包人已开具与结算值总额一致的全额发票,且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已定案,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结算值的95%后,承包人付至分包人结算值的95%,留5%为保修金,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贰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剩余保修金。机械使用完毕、拆除退场后,结算完毕12个月内付清
4.支付方式:
1)乙方直接支付与甲方结算的租赁费用,采用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支付:
2)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已完产值总额一致的全额发票,征收率为%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给乙方的扣款、罚款在每次的工程款支付中扣除或由乙方缴纳现金;在进度款中扣除时,乙方应提供进度款的全额(即:未扣款之前的额度发票)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补偿。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甲方已经取得乙方合规发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导致甲方被税务机关调查,乙方有协助配合甲方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的义务。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一并承担,并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3)以上付款均在满足本合同全部要求的前提下方才支付,否则甲方视情况,确定减付、缓付或停付。所有的付款甲方只付到本合同内签订的乙方开户行账号。
4)施工具有一定的风险,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费用均应在发包人工程款按总包合同正常支付的前提下,方才向乙方支付,如果发包人工程款欠付,乙方愿意相应比例部分待发包人支付后再支付;一致同意若因甲方资金有困难,乙方应在30天内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5)财务税务规定:含增值税在内的全部税金包含在乙方的合同单价内,乙方每次领取工程款时,携带以下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盖发票专用章);(2)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3)税票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4)合同(合同第一部分即可、包括合同封面)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5)将账号、收款单位、开户行盖到收据背面或者提供机打账号、收款单位、开户行资料,收款账户资料不得手写;(6)发票需要在税务局网站验证真伪,将验证的界面打印并盖公章(步骤为:登陆地税局网站。点击“发票管理”,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即可查询)。
5.机械使用完毕、拆除退场后后28天内提交结算资料,一式4份甲方给予审核,审核定案后返回乙方1份。结算书加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专用章(3)”后方才生效。
六、双方责权及违约责任
1、甲方责权:
甲方委派马修思为驻现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8553219337.
1)保证在设备安装前达到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条件。
2)机械使用完毕,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机械退场工作。
3)负责对乙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真实考核。
4)参与审定乙方(或安拆单位)编制的设备使用的有关方案和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5)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违章、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要求乙方清退。甲方保留各租赁单位施工区域随时调整的权利,甚至解除合同。
6)甲方提供设施:负责提供现场水电接驳点、承担机械费用、按照乙方提供基础图纸制作钢砼基础并承担费用、负责搭拆设备安全防护保证达到相应标准并承担费用。
7)甲方每半年对设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核,发现乙方安全服务等不满足项目使用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和乙方的合作。
2、乙方责权:
乙方委派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1)应在约定的日期内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及时提供设备的,应承担并向承租方支付10000元/台赔偿金。设备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完产权备案,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2000元
2)乙方负责机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配备有相应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并将操作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人证要相互对应,持证上岗。若乙方人员一直配备不齐,乙方延期一天支付1000元/人的违约金直到有操作证的人员到场操作为止。
3)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的维护、修理和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在各项检查中由于保养、修理、维护及整改不到位,受到检查通报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设备保养应插空进行,不得占用施工时间。每次维修2小时内维修好本次不计维修时间;大于2小时小于4小时本次计半天维修时间;大于4小时小于8小时本次计1天维修时间。每月累计维修时间不超过3天,超过3天后每超过一个小时处罚2000元。
混凝土输送泵因设备故障导致设备停使,乙方应在2小时内维修完毕,否则应立即在2小时以内调集其他砼泵进场并投入使用,因乙方原因维修不完或不能提供备用泵,为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应租赁汽车泵,单价执行车载泵价格。如乙方因维修、设备不足等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施工机械,甲方有权自行租赁泵送设备,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机械管理及人员管理,随机资料完整,保持设备外观整洁,标识清晰,符合现场CI要求.按时提供施工机械现场的保养资料、周检、月检资料及配备完成各类相关报表资料,并应在各级组织的安全文明检查中达到优良标准,否则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所提供设备及随机附件(从二级箱到开关箱的电缆及开关箱等,二级箱距离塔机不超过5米)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对其自行提供的开关箱、电缆、机械设备及配件等进行看管,若出现丢失、损坏等自行负责。
6)乙方提供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机械安全报验、准用证明和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明的复印件;做好网上申报等相应手续,提供安装和使用所需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资料及其他所需材料;若由于手续等原因导致工期耽误,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须负责现场机械员等相关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乙方做好现场机械员等一切委派到现场人员的交底工作,在现场的一起行为必须符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于乙方委派到现场机械管理员等现场人员的一切危险或不规范行为造成的任何安全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随机配备满足现场施工操作要求的操作人员(24小时,随叫随到),操作人员证件齐全有效,且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必须与操作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存档,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乙方应根据劳动合同自行协调解决;乙方不得因其安全、劳动争议等问题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经济的、名誉的等各种损失);
9)使用的施工设备品牌、型号、参数、生产时间符合要求,机械设备产权为乙方自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自动解除合同并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因乙方管理不善以及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1)严禁往砼泵车输送槽内的砼加水,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更换操作员。
12)乙方应保证工人工资及时发放,每月25日提交当月工人工资发放凭证表给甲方。
13)保证在甲方要求开泵时间至少半小时前到场预热泵车,冬季施工自带-15℃的机油保证不因此影响施工。配备足够数量的弯头和皮圈,并保证泵管和弯头的壁厚,因泵管厚度不满足要求造成的爆管所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为充分体现与承租方合作的诚意,当业主拨款不及时,出租方自愿集中本企业财力、物力保证工人正常上班,杜绝因欠薪而引发的上访事件,确保工程正常施工。由于出租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自愿退出,按合同综合单价的50%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乙方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人,操作人员人,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标准,配合甲方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中建总公司CI创优金奖,中建八局标准化工地等奖项。
九.机械供应方式与管理:该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及附属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及负责保管。
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停使,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其它
1)乙方确认以下电子邮箱为有效联系方式,甲方任何文件发送至该邮箱即视为乙方已接收:.
2)未经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同意,该合同中当事人的债权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单方向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十二.合同份数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2)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结算完毕并结清往来帐务后合同自行失效。
3)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且没有质量瑕疵,因产品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造成第三方索赔的,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十三.附件
附件一:《分包经济签证单》格式
附件二:《合同外价格确认单》格式
附件三: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租赁费结算书
附件六: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
附件七:租赁费月度结算单
附件八: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附件九:项目廉政合同书
附件十:节电协议书
附件十一:节水协议书
附件十二:青岛公司项目施工用水参考定额
附件十三:乙方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一:《分包经济签证单》格式: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 |||||
分包经济签证单 | 表格编号 | ||||
CSCEC8B-CM-B10412 | |||||
工程名称 | 签证编号 | ||||
工程指令 签发事项 |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设计变更□质量整改□返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应急处理□零星点工□其它 | ||||
工程指令内容描述 | 专业工程师签字:日期: | ||||
签证内容描述及签证金额计算过程: 乙方(盖章):分包经办人签字:日期: | |||||
项目专业工程师意见: 签字:日期: | 项目总工(或生产经理)意见: 签字:日期: | ||||
项目商务经理审核: 签字:日期: | |||||
项目经理审核: 签字:日期: | |||||
地区经理部商务管理部: 签字:日期 | 地区经理部总经济师: 签字:日期 | ||||
公司商务管理部经办人: 签字:日期 | 公司商务管理部负责人: 签字:日期 |
注:1、合同约定外的或改变合同条款的或单份金额超过5000元的以及以签证等形式确认单价的,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及其负责人审批后生效;2、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的,须经过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单份签证超过5万的须经二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批,否则无效;3、发生签证事件后2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不予办理。4、无现场指令不予办理分包签证。
项目部工作指令 | ||||
工程名称: | 编号: | |||
发送: | ||||
由: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 | |||
内容 | 工作内容及原因: | |||
工作预计需求人数及时间: | ||||
验收标准及时间: | ||||
中建八局工程部经办人: | ||||
中建八局 |
| |||
中建八局 | 意见:
项目经理:年月日 | |||
分包接收人: | 年月日 | |||
备注:1、此指项目指令一式三份,八局工程部、预算合约部各留一份,分包单位留一份; | ||||
认可;工程变更随指令下发。 |
附件二:《合同外价格确认单》格式
合同外价格确认单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
价格确认 事项 | ||
价格事项及包含工作内容详细描述、费用计算详细过程: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 | ||
项目经理部初步审核意见: 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 | ||
派驻地区商务管理部副经理: | 地区经理: |
注:单项总价5万元以上(含)的确认单无效,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三:
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现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3.分包形式:机械租赁
4.分包范围: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确保山东市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确保XX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确保施工现场“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确保满足承包人CI战略的要求。
5.落实国家和地方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降低环境污染。
6.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刑事案件发生。
7.新进场工人、转岗工人等安全教育、交底率100%。
8.按承包人要求需进行体检的人员体检率100%。
9.承包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率100%。
10.承包人要求开展的安全管理活动开展率100%。
11.分包人提供给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合格率100%。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承包人对整体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管理责任;分包人应当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其分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具体负责。分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人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任由分包人独自承担。
3.分包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人的管理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人证相符。
4.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承包人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或给交叉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威胁时,承包人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5.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分包人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承包人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6.分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现行)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7.分包人应遵守承包人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承包人提出申请,经承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承包人批准,分包人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分包人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人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承包人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9.分包人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后方可改动,否则分包人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10.分包人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分包人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独自承担。
11.分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承包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1.2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分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3.1分包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分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考核取证,未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分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人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人,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分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11.3.5分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分包人必须执行各项安全活动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分包人必须接受承包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12.2分包人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分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并持证上岗,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分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分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报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分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分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为承包人地区经理部备案品牌及样式。
16.分包人必须执行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7.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7.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人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承包人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7.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的,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承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
17.3分包人要积极配合承包人及其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承担。
17.4分包人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7.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人员的,分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人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承包人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自负。
18.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9.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9.1分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9.2分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19.3分包人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19.4施工现场内,分包人必须按承包人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19.5承包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人中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分包人承担。
19.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
19.7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承包人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停工整改使之达到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分包人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19.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承包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费用由承包人代付代扣,其它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承包人备案的品牌样式采购。如: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发放做好记录。否则,承包人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分包人独自承担责任。
19.9分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反光马甲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19.10分包人应在进场后7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承包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19.11分包人应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19.12分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规定的进场体检制度及职业病预治制度。体检项目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心电图、血压。相关检测费用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承包人CI战略的要求,按承包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人自己负责;
3.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人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
6.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款;
7.分包人的生活区应按照国家、地方及承包人要求执行。
五、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考核外,还应按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人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人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现场奖惩管理要求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方式 |
1 | 发生一般事故 | 每起罚款10--30万元; 停止所在地区经理部投标1年,期满后重新评价 |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每起罚款30--50万元; 列入黑名单,全公司内禁止使用 | |
在同一项目发生两次以上事故的 | 每起罚款50万元以上;列入黑名单,全公司内禁止使用 | |
2 | 发生重伤事故 | 每起罚款5--10万元 |
3 | 发生轻伤事故 | 每起罚款1--5万元 |
4 | 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恶意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其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事故 | 每起罚款1--10万元 |
5 | 发放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或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防护用品 | 每次罚款200元/人 |
6 | 拒不落实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整改要求或擅自破坏防护设施 | 每项罚款500--2000元 |
7 | 作业人员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 每人次罚款50元 |
8 | 特种作业人员不足或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危及安全生产 | 每人次罚款1000元 |
9 |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料具、工具 | 每项罚款1000元 |
10 | 擅自拆除设备设施保险、限位或造成保险、限位失灵 | 每项罚款1000元。 |
11 | 未做到工完场清、规范堆料,造成基坑坍塌、通道受阻、现场混乱 | 每处罚款500元 |
12 | 在宿舍内私自接电、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气 | 每间宿舍罚款500元。 |
13 | 宿舍、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浴室、厕所等设施管理混乱,达不到管理要求 | 每项罚款500元 |
14 | 不服从总包项目部安排,造成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 每项罚款200--2000元 |
15 | 不执行总包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造成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 每项罚款200--2000元 |
16 | 提供虚假证件、资料、证书 | 每项罚款500--2000元 |
17 | 现场存在吸烟、随地大小便、穿拖鞋、赤背等行为 | 每人次罚款100元 |
18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 每人每天罚款500元 |
19 | 其它应当处罚的事项,处罚金额参照以上条款 | |
20 | 违反局安全管理“十项零容忍”条款 | 每条罚款1000元 |
21 | 违反公司“重点治理隐患50条”规定 | 每条隐患罚款200—500元 |
22 | 违反公司发布的三批“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作业方式、防护方式”条款 | 每条隐患罚款1000元 |
注:未尽事宜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双方安全协议规定执行,执行处罚时应开具通知单,处 罚可通过扣减安全生产保证金、工程款或缴纳现金等方式落实,现金罚款应交财务统一管理。 |
七、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作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我公司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合法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全权负责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的混凝土泵送工程的(√投标√签约√履约√结算√其他)事宜,具体权限如下:
1.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2.
3.
4.
有效期限: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止
在上述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有授权变动,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如果我公司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人:(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授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 ||||||||||||
租赁费结算书 | 表格编号 | |||||||||||
CSCEC8B-CM-B10426 | ||||||||||||
日期: | ||||||||||||
项目名称及编码:编号: | ||||||||||||
出租方名称: | ||||||||||||
序号 | 月份 | 含税租赁合价 | 赔偿金额 | 修理费等其它费用 | 含税月度结算费用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初审含税结算值(人民币大写): | |||||||||||
本租赁费用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租赁业务所及的所有费用,结算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税额为,增值税税率为;所有的工具已退还完毕。 | ||||||||||||
租赁商确认栏 | 审签栏 | 审签日期 | ||||||||||
出租方商(初审盖章): 年月日 | 物资部经理: | |||||||||||
生产经理: |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经理: | ||||||||||||
三级单位物资设备部: | ||||||||||||
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复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 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经理: 签字:年月日 | 三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年月日 | ||||||||||
二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终审意见: 签字:年月日 | 二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年月日 | 出租方终审确认: 签字:年月日 |
附件六: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 |||||||||||||||
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 | 表格编号 | ||||||||||||||
CSCEC8B-CM-B10413 | |||||||||||||||
项目部名称 | 共页第页 | ||||||||||||||
分包方名称 | 编号 | ||||||||||||||
序号 | 分包方式 | 签证编号 | 签证主要内容 | 分包报送日期 | 报送值(元) | 签证经办人 | 签证提交日期 | 项目部审批日期 | 签证金额(元) | 其中签证零工(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合计 | |||||||||||||||
经双方核定,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共发生签证份,签证金额共计元,除此之外,本月不再发生任何签证。(开工累计发生。。。。) | |||||||||||||||
项目经理签字:分包商签字盖章: |
附件七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 |||||||||||||||||||
租赁费月度结算单 | 表格编号 | ||||||||||||||||||
CSCEC8B-CM-B10419 | |||||||||||||||||||
项目名称及编码:年月份编号: | |||||||||||||||||||
出租方名称:价值单位:元 | |||||||||||||||||||
序号 | 租赁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租赁数量 | 本期计算起始日期 | 本期计算终止日期 | 本期租赁期长(天) | 不含税租赁 单价 | 不含税租赁合价 | 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含税赔偿金额 | 含税清理维修费等其它费用 | 含税月度结算费用 | 备注 | ||||
⑴ | ⑵ | ⑶ | ⑷=⑶-⑵+1 | ⑸ | ⑹=⑴*⑷*⑸ | ⑺ | ⑻=(6)*(7) | ⑼ | ⑽ | ⑾=⑹+(8)+⑼+⑽ | |||||||||
1 | |||||||||||||||||||
2 | |||||||||||||||||||
3 | |||||||||||||||||||
本月合计 | |||||||||||||||||||
累计发生 | |||||||||||||||||||
本期租赁费用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租赁业务所及的所有费用,不含增值税费用为:元,增值税为:元,税率%,含税结算额为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整。 | |||||||||||||||||||
出租方确认栏 | 审签栏 | 审签日期 | |||||||||||||||||
出租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 项目物资负责: | ||||||||||||||||||
项目生产经理: |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经理: | |||||||||||||||||||
地区物资负责: |
附件八: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分包和使用建筑劳务工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三、企业使用建筑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
四、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五、企业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包方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劳务工资保障基金,在总包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按时报送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六、在有条件的地区,委托总包方在银行开设“劳务工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并接受总包方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八、企业拖欠劳务工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接受中止分包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克扣额的50-100%缴纳违约金。
九、企业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十、企业在每个建筑工地张贴建筑劳务工人工作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企业和项目部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
十一、企业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总包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承诺人:承诺日期:
附件九:廉政协议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廉政合同书
项目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甲方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项目廉政合同书
项目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甲方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为确保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高效、优质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争创优质工程。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高效廉洁地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双方自觉按合同规定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布廉政合同书的责任内容和举报电话。
5.加强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合同书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
6.不准向乙方介绍或推荐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7.不准以各种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8.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结算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9.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礼品腐蚀拉拢甲方工作人员。
2.不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娱乐活动及参与带有黄、赌性质的娱乐活动。
4.不准为增加结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人员行贿。
5.不准为甲方人员购臵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处理;情节较重,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以主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为依据,应予以赔偿。
2.实行《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制》的甲方项目经理部,甲方工作人员因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二条,除按上一款规定处罚外,还将全额扣除其已缴纳的项目风险抵押金,且违约责任人不得享受项目任何兑现奖励。
3.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质保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工程分包资格。
第五条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532-68693726,举报邮箱:qdgsjubao@163.com;由公司合约法务部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2.双方其他约定:无 。
第六条本廉政合同书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廉政合同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工程合同履约完止。
第八条本廉政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委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十:
节电协议书
为进一步搞好项目的绿色文明施工,提高对节电与电资源的利用,加强节电与用电的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主要内容:各班组用电量及节电用电责任。
2、工作期限
计划工作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用电指标
项目用电指标包括:施工用电低于定额用电量的90%,生活用电按照每人每天0.8度,生活用电单独计量,根据施工人数实时控制。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将用电连接供应至各特定区域,保证用电单位用电安全及到位。
2)对有破损的用电气设备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3)对各区域用电及时进行计量考核登记,对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4)对于发现电气设备及线路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5、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各区域用电供应到位,对于用电设备紧张的区域,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加设,对破损未及时进行维修与更换的,有权要求项目部及时进行处理。
2)乙方应爱护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3)乙方在用电后,应及时对用电设备进行关闭,不得随意浪费电源。
4)自觉遵守项目部对于施工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6、用电管理与检查
1)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临时用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建立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领导管理小组。
2)、严格遵守有关临时用电的技术要求,对检查发现隐患的问题由项目安全员认真落实,及时整改。
4)对违反临时用电协议规定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项目部将严肃处理。若发现私拉乱扯用电的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发现故意损坏用电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0元。有无理取闹的每次罚款500元。
7、协议份数
本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十二:
节水协议书
为进一步搞好本项目的绿色文明施工,提高对节水与水资源的利用,加强节水与用水的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主要内容:各班组用水量及节水用水责任。
2、工作期限
计划工作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用水指标
项目用水包括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具体指标包括:施工用水3.8立方米/万元产值;卫生设施用水定额为20升/人·天;食堂用水定额为15升/人·天;洗浴用水定额为30升/人·天(人数按照出勤人数的30%计算);洗衣用水定额为25升/人·天;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将用水连接供应至特定区域,保证用水单位的用水到位。
2)对有破损的用水设备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3)对各区域用水及时进行计量考核登记,对临时用水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4)对于发现有偷、跑、漏、长流水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5、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水供应到位,对于用水设备紧张的区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加设。
2)乙方应爱护现场临时用水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3)乙方在用水后,应及时对用水设备进行关闭,不得随意浪费水源。
4)自觉遵守项目部对于项目临时用水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6、用水管理与检查
1)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临时用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临时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建立临时用水的安全技术领导管理小组。
2)、生活区应注意保证消防管路畅通,消防设施完备且箱前道路畅通,无阻塞或堆放杂物。
3)、严格遵守有关临时用水的技术要求,对检查发现隐患的问题由项目安全员认真落实,及时整改。
4)对违反临时用水协议规定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项目部将严肃处理。若发现偷、跑、滴、漏、长流水的现象,每次罚款20—50元,发现故意损坏用水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100元。有无理取闹的每次罚款200元。
7、协议份数
本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十三:
青岛公司项目施工用水参考定额
一、施工用水参考定额
序号 | 用水对象 | 单位 | 耗水量 | 备注 |
1 | 浇注混凝土全部用水 | L/m3 | 1700-2400 | |
2 | 搅拌普通混凝土 | L/m3 | 250 | |
3 | 混凝土养护(自然养护) | L/m3 | 200-400 | |
4 | 冲洗模板 | L/m2 | 5 | |
5 | 搅拌机清洗 | L/台班 | 600 | |
6 | 人工冲洗石子 | L/m3 | 1000 | 当含泥量为2%-3% |
7 | 砌砖工程全部用水 | L/m3 | 150-250 | |
8 | 抹灰工程全部用水 | L/m2 | 30 | |
9 | 浇砖 | L/千块 | 200-250 | |
10 | 抹面 | L/m2 | 4~6 | 不包括调制用水 |
11 | 楼地面 | L/m2 | 190 | 主要是找平层 |
12 | 搅拌砂浆 | L/m3 | 300 | |
13 | 上水管道工程 | L/m | ||
14 | 下水管道工程 | L/m | ||
二、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
编号 | 用水名称 | 系数 |
K2 | 现场施工用水 | 1.5 |
K3 | 施工机械、运输机械 | 2 |
三、分项生活用水量参考定额
序号 | 用水对象 | 单位 | 耗水量 |
1 | 生活用水(盥洗\饮用) | L/人.日 | 20-40 |
2 | 食堂 | L/人.次 | 10_20 |
四、消防用水量
序号 | 用水名称 | 火灾同时发生次数 | 单位 | 用水量 |
1 | 施工现场消防用水 | |||
2 | 施工现场在25ha内 | 一次 | L/S | 10_15 |
3 | 每增加25ha | 一次 | L/S | 5 |
施工供水设施
一、确定供水数量
1、现场施工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1=K1(ΣQ1*N1/T1*t)K2/8*3600
式中q1——施工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1——年(季)度工程量(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10M2]
N1——施工用水定额(见表34-27)
T1——年(季)有效工作日(d)[2006.3-2006.12]
t——每天工作班数(班)
2、施工机械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2=K1ΣQ2*N2*K3/8*3600
式中q2——机械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2——同一种机械台数(台)
N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参考表34-29中的数据换算求得
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表34-28)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3=P1*N3*K4/t*8*3600
式中q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L/S)
P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人)
N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为20-60L/人*班,主要需视当地气候而定)
K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表34-28)
t——每天工作班数(班)
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不计)
q4=P2*N4*K5/24*3600
式中q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L/S)
P2——生活区居民人数(人)
N4——生活区昼夜全部生活用水定额,第一居民每昼夜为100-120L,随地区和有无卫生设备而变化;各分项用水参考定额见表34-30
K5——生活区用水不均衡系数(表34-28)
5、消防用水量(q5),见表34-31
6、总用水量(Q)计算:
(1)当q1+q2+q3+q4≤q5时,则Q=q5+0.5*(q1+q2+q3+q4)
(2)当q1+q2+q3+q4>q5时,则Q=q1+q2+q3+q4
(3)当工地面积<5ha而且q1+q2+q3+q4<q5时,则Q=q5,最后计算出的总用量,还应增加10%,以补偿不可避免的水管漏水损失。
附件十三:乙方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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