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集宁至孤山站间职工通勤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租用集宁至孤山站间职工通勤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JT-QT-2020-06二次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
日期:2020年7月14日
第一部分集体采购公告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0年7月21日组织租用集宁至孤山站间职工通勤运输服务集体议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
标段 | 序号 | 业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用时间 | 最高限制单价(不含税) | 最高限制总价(不含税) | 工作地点 |
一 | 1 | 租用 通勤客车 | 45座 | 辆 | 1 | 76天 | 1458.63元/天 | 110856元 | 集宁至孤山站间 |
2 | 租用 通勤客车 | 45座 | 辆 | 2 | 22天 | 1458.63元/天 | 64180元 | 集宁至孤山站间 | |
3 | 租用 通勤客车 | 14座 | 辆 | 1 | 76天 | 839元/天 | 63764元 | 集宁至孤山站间 | |
合计 | 238800元 |
说明:集宁至孤山站间租用45座客车3辆,14座客车1辆,用于该区间职工通勤运输工作。每周一至周四、周六使用1辆45座客车和1辆14座客车,周五、周日使用3辆45座客车和1辆14座客车。租用时间76天,合计需45座客车120辆日,14座客车76辆日。
特别说明:投标报价均为不含税价。
二、主要事项
(一)技术性能指标及服务标准要求。
1.服务车辆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上路标准。其中:提供服务车辆注册日期2017年1月1日以后,新购车辆必须提供与厂家的购车合同。
2.座位数:见采购项目表。
3. 配置:暖风空调等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4.每个座位均须配有状态良好的安全带,客车安装符合要求的逃生锤。
5.服务车辆保养良好、安全可靠,车内外干净、整洁、舒适,各部无不良状态、破损、故障以及“跑冒滴漏”现象,必须能够保证行车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如租赁方发现车辆质量状态差,承租方须立即更换车辆或限期整修完毕。
6.承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复印盖章后交由甲方备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复印件、保险复印件)。
7.承租方必须提供年审合格车辆,并负责租赁方乘车人员的乘车安全,须有三险。如发生交通意外,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且赔偿租赁方实际损失。
8.驾驶员具有5年以上驾龄的优秀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不良嗜好和各种疾病(如吸毒、传染病,心脏病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租赁方管理人员指挥、检查。须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以乘客的安全为重,确保职工乘车运送安全。车辆行程途中不准超速行驶或有其他违章操作行为。
9.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方乘车人员改乘其他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接送乘车人员要准时到达,不得迟、漏。若有迟、漏,以当日双倍的服务费用处罚。如遇车辆行驶途中故障或交通意外,承租方需及时安排合格车辆和司机接替。出现违章罚款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发现汽车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未按约定线路时间行驶或不服从用车单位安排,给予相应的处罚。
10.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燃油费、GPS费、人工费、车辆维护保养、乘车人员保险,税费、保险费、通行费、停车费、车辆年检费等运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2.按标段(包件)投标,不分项投标。
(二)运输业务时间及地点:见合同约定。
(三)履约期限:见合同约定。
(四)售前售后服务要求:服务热情、周到,按时按地点提供服务。
(五)交货日期要求:见合同约定。
(六)付款方式: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八)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可不提供。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附截图)。
4.营业执照有效存续,经营范围须具备车辆租赁业务和包车客运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彩印件)。
5.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二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具有二级及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书》。(提供彩印件)
6.服务车辆车况良好,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司乘险每位50万元及以上(提供车辆的保险彩印件)。
7.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发票彩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车辆设备和人员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彩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彩印件)。现有车辆注册日期2017年1月1日以后。
9.投标企业管理制度健全,须提供《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驾驶员培训安全学习制度》《车辆维护制度》《驾驶员日常管理制度》《调度员职责范围》《GPS监控分析制度》《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10.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0日12时0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1号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物资部。
开标评标会议地点: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集体议价采购文件咨询电话、传真:****-*******联系人:杜先生
七、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电子邮箱:ygjtwzb@163.com,报名表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③联系人姓名;④联系电话。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日期(本表投标单位应将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编号、标段 | 如:YGJT-QT-2020-06二次 |
八、费用:仅对中标人收取中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缴纳壹仟元,在收到物资设备验货无误后即可退还。中标人须将中标保证金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00 1708 9080 5251 0182
纳税人识别号:9115 0100 6706 950591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中标人凭银行汇款回执原件到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买卖合同。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计财部):0471—*******
九、集体议价采购公告为集体议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集体采购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或供应商,承认和履行集体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体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集体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集体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集体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集体采购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集体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体采购人。集体采购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集体采购人有对集体采购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集体采购文件将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集体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集体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集体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集体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代码证彩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相关技术鉴定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③租赁车辆的相关质量证明。④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⑤近两年与集体采购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附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无销售业绩证明材料的可不要求此条。⑥企业财产所有权证明或报表。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集体采购文件。在完全掌握集体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
1.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投标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检测检验报告。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集体采购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项目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如集体采购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包含车辆、驾驶员、保险、汽车用油、路桥费、维修费、折旧、货物装卸费(仅租赁载重货车时提供)等所有车辆有关费用。
5.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设备进行报价,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视具体情况以集体采购文件载明的为准)
6.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①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③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④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集体采购单位、集体采购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集体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集体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集体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集体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体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办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集体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集体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与集体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方法由集体采购人在集体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集体采购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按照集体采购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为准)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集体采购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集体采购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1.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会上确定中标人。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到设备物资部领取《中标通知书》。
2.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集体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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