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正大.隆泰南侧路工程需求公示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正大.隆泰南侧路工程需求公示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正大.隆泰南侧路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背景、基本情况: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正大.隆泰南侧路工程施工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采购预算246.141895万元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服务内容、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正大.隆泰南侧路工程,项目位于正大.隆泰大厦南侧,西起迎春大街,东至海棠路(府前花园西路),全长约230米,规划道路宽15米。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按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最新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按照财库〔2011〕18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4、工期:自采购人发布书面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竣工。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三、论证意见: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弱势企业等政策功能,并未发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情况。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7-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莱山区府后路12号
联系人:吴斌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五楼
联系人:曲明明、许欢联系方式:****-*******
发布人: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6时36分38秒********163021_********63.zip" target="_blank">清单、论证意见、需求方案.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隆泰 住房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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