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纯净水瓶(含标签) 招标公告
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纯净水瓶(含标签)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纯净水瓶(含标签)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CXJDZB2020-56
2.项目内容: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纯净水瓶(含标签)采购项目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具有制作纯净水瓶(PET)或碳酸饮料瓶(PET)生产能力的制造单位(不包括贸易单位和联合体)。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资质和业绩要求;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签章;
(3)企业情况简介;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塑料瓶/材质PET、碳酸饮料瓶/材质PET);
(5)提供纯净水瓶和碳酸饮料瓶第三方检验各一份报告(在一年内有效检验报告);
(6)企业有自己检测仪器,提供清单明细(须含有但不局限于:测厚仪、耐压测试仪、二氧化碳损失率测试仪、透光雾度测试仪、智能垂直载压测试仪)
(7)近3年业绩证明:销售合同复印件1-3份,增税销售发票2018年-2020年各一份(销售合同和发票内容必须有纯净水瓶和碳酸饮料瓶,涉及公司机密的可隐藏);
(8)近3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 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样品制作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文件通过资料预审后,招标人将提供两种空瓶的样品,可以根据竞标的种类订制成品,每种需做3000只。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现场监督上机罐装试用,提供的成品合格,投标人才具备参标资格。(样品不予结算)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份PDF,在纸质版提交时同时发送至下方报名邮箱。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
(1)填写附件报名表,敲公章后发至下方报名邮箱。
(2)按本公告3.1、3.2内容准备预审材料,准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3)报名阶段无需支付标书费。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2室
联 系 人:王超(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wangchao@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021-31193250
传真:021-58392698
4. 经资格预审审查及样品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 wangchao@zpmc.com 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农行上海市崇明县长兴支行
帐号:03311510040014059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O年7月14日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纯净水瓶(含标签)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CXJDZB2020-56),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单位(签章): | |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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