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鹤峰(容美)至宣恩(当阳坪)段CPC卡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鹤峰(容美)至宣恩(当阳坪)段CPC卡招标公告


由于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需要,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拟为所管理的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至恩施(罗针田)段和宜昌至来凤高速公路鹤峰(容美)至宣恩(当阳坪)段CPC卡采购及售后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报价。
一、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询价。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采购内容
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至恩施(罗针田)段和宜昌至来凤高速公路鹤峰(容美)至宣恩(当阳坪)段CPC卡采购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路段名称设备名称单位最低技术要求数量备注
1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至恩施(罗针田)段CPC卡须满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CPC卡技术要求15000
2宜昌至来凤高速公路鹤峰(容美)至宣恩(当阳坪)段CPC卡12000
合计27000/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询价设备的制造或销售),若为代理商参与报价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报价人或报价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在近1年内(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的国内高速公路行业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CPC卡的制造或销售业绩;
3、报价人须承诺:若中选,在合同签后5个日历日内,可供应的CPC卡数量不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数量(须提供承诺函);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均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且未出现按照联合惩戒的要求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供货期
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具体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六、供货地点及CPC卡技术要求
1、供货地点: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至恩施(罗针田)段和宜昌至来凤高速公路鹤峰(容美)至宣恩(当阳坪)段,具体位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CPC卡技术要求:
(1)符合国标GB/T 20851系列标准及《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
(2)符合《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多义性路径识别技术要求》;
(3)《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CPC)技术要求(试行)》;
(4)ICC读写接口符合ISO/IEC14443 TYPE-A标准;
(5)物理层及链路层设计兼容自由流ETC应用,可实现自由流ETC应用拓展;
(6)射频性能稳定可靠,产品性能一致性高;
(7)应用快速唤醒技术,实现快速唤醒;
(8)收发天线一体设计,保证射频双向通信区域高度一致;
(9)智能电源管理,对各电路模块单元分时动态供电,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的工作电流消耗;内置电池采用软包电池技术;
(10)符合金融行业标准JR/T002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11)内置安全访问模块,存放访问控制密钥,使复合通行卡具有数据安全读写功能。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询价公告在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exgs.com/)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报价人注意在该网址查阅采购询价公告并下载文件:采购询价文件、补遗书(如有)等资料。
八、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要按询价函中的要求填写综合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设定本次询价的报价最高限价为小写:¥810,000.00元,大写:捌拾壹万元整。
报价人所报总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采购人验收时采取据实数量结算方式,如实际数量超过报价数量,采购人将采取子目报价包干支付。
3、请报价人务必于2020年7月16日17:30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部(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采购人将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开标和唱标,请各位报价人务必准时参加(若为授权代表参加,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同时报价人在递交文件期间应做好疫情期间的自身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确诊病例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对于一种货物,如果采购人提供了多个品牌、规格的货物由报价人选择时,报价人应选择其中一种品牌、规格的货物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报价人对每一货物应报唯一和确定的价格,该价格是报价人拟提供给采购人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商品并且包含购买商品所需税款的报价。
5、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材料、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售后服务以及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和利润等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并以报价人在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综合单价,超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未完成的工程量按报价人所报单价据实结算。自2020年1月以来湖北省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至疫情解除之日止,本项目有可能在此期间进行。报价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可能带来的合同价格风险,在本项目开始之日起本次疫情解除之日止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6、报价文件中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采购人保留在采购数量确认前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或者在180天内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利。如果采购人决定供货推迟时间,将书面通知报价人,采购单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保留对采购货物样式或材质等进行调整的权利,如发生调整,价格由采购人和报价人协商确定。采购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与报价人进行现场确认后书面通知为准。最终的合同价格根据实际交货数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确定。采购一览表所列货物规格或型号因停产、货源不足等原因无法采购的,供货方应提供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供采购人选择并书面确认,其合同单价不予调整。采购人需追加采购与本合同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报价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产品单价按原合同执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7、报价人应保证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质量技术要求,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规定缺陷责任期内,报价人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缺陷负责,缺陷责任期:交付验收之日起5年,以时间先到者为准。
十、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应提供一正一副)
报价函;
报价单;
质量保证及缺陷修复等后续服务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报价人基本情况;
类似业绩证明;
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评审办法和中选方式
1、评审办法
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询价评审小组将由采购人组建。
(1)评审小组对报价人先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包括:
a.符合询价文件对报价人资格要求;
b.提供的报价文件齐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注:报价函大写金额与报价单总报价不一致的属于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报价函大写金额与报价函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
d.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参数符合询价公告要求并未对询价公告条款提出实质性修改或未响应。
(2)由鄂西运营公司组建的评审小组将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合计满分100分。
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20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审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报价部分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项目及分值
价格部分(60分)报价得分60分评审基准价等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报价(修正后的且不低于最高报价限价的85%)后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报价人报价>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60-(报价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1。
报价人报价≤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60+(报价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0。
商务部分
(20分)
类似业绩15分1、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的得9分;
2、报价人每增加1个报价人资格要求的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企业实力5分1、报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湖北省具有注册分/子公司的得2分;在湖北省有办事处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满分为2分。以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及人员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为准。
2、报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开发的ETC系统曾获得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以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为准。
3、报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CNAS认证实验室的,得1分。本项满分为1分。以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为准。
技术部分(20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响应5分1、满足询价文件基本技术要求得3分;
2、CPC复合通行卡配备的电池通过UL、UN测试,并取得认证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15分报价人应从人员配置、生产流程、运输方案、应急措施、售后服务等方面编制供货及技术服务方案。方案内容丰富,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12-15分;方案内容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9-12分;方案内容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中选方式
通过符合性评审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中选。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评审小组成员投票确定推荐顺序。如排序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选的,该候选人将会被采购人列入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活动的“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采购人的任何采购活动;与此同时,采购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第三的候选人中选,也可以重新询价。
十二、支付
1、乙方提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合同额的100%,乙方同时提供结算合同金额5%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5年。
2、以上支付需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或与其支付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后进行支付。
十三、违约条款
1、如乙方未按承诺函中所承诺的时间及数量进行供货,每延迟1个日历日(不足1日按1日计算),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乙方延迟交货超过1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本合同的全部支付,并保留对乙方索赔的权利。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迟1个日历日(不足1日按1日计算),甲方应承担合同额千分之一(0.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
3、由于乙方货物任何形式的质量问题所导致的工程拖期或索赔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发生侵权行为而引起任何由第三人提起的仲裁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安装、调试协助或缺陷责任期维修服务,甲方有权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安装、调试协助或缺陷责任期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出现乙方的其他违约情形,经甲方通知后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主张合同总价1%-20%的违约金;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乙方有2种以上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叠加计算。
6、发生产品质量争议,提交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一家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的,则乙方承担检验费;如检验结果为合格产品的,则甲方承担检验费。
7、甲方逾期付款,则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十四、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下列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申诉,所有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邮编:445000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53*****389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售后服务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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