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保障房E地块零星机械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地块保障房E地块零星机械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E地块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须知
为满足南京市雨花台区绿洲保障性住房项目E地块生产需要,现就零星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雨花台区金地自在城八期以南;宁马高速以西;源泉路以东
3、工程简介::南京雨花台区绿洲保障房项目E地块占地约8万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共14栋住宅,其中1#、2#、3#为29层;4#、5#、8#、9#、12#、14#为33层;6#、7#、10#、11#为30层;13#为27层。
4、招标内容: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E地块项目零星机械租赁,实际数量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标分供方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为准。
二. 招标方式及招标原则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工作由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中标单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2招标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建二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建二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商务手册》及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解释
3.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澄清。这种澄清或修改可能是招标人自己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以向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做出。
3.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书递送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3.4领取招标文件24小时内,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及各种资料的疑问以书面形式返回招标方,由招标方安排时间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组成
4.1投标人法人委托书
4.2投标标价表(附件一)
4.3招标文件内容: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月或台班或趟)含税 | 税率 | 备注 |
1 | 汽车吊(台班) | 25T | 台班 | 500 | 9% | ||
2 | 汽车吊(包月) | 25T | 台*月 | 10 | |||
3 | 随车吊(台班) | 12吨 | 台班 | 300 | 9.6米 | ||
4 | 随车吊(包月) | 12吨 | 台*月 | 5 | 9.6米 | ||
5 | 平板车 | 13米 | 台班 | 100 | 运距80km以内。 | ||
6 | 平板车 | 9.6米 | 台班 | 100 | |||
7 | 平板车 | 6.8米 | 台班 | 300 | |||
9 | 平板车(自卸) | 6.8米 | 台班 | 200 | 场地内倒 | ||
11 | 叉车 | 3.5T | 台班 | 200 | |||
12 | 铲车 | 30 | 台班 | 100 | |||
13 | 发电机 | 55-100KW | 月 | 5 | |||
14 | 发电机 | 110KW-200KW | 月 | 5 | |||
以上数量为暂估量。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建二局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排放及用油标准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环保要求。机械租赁费用需包含机械运作(含油)、运输费、人工工资、日常维护、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需操作证和保险,机械的出场合格证、年检报告、强险和商业险。 |
五、付款及结算
5.1、甲乙双方每月20日前办理月度结算,按双方确认的零星用工单进行结算。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分别支付70%的货款;每年农历春节前支付至已产生货款的80%;次年仍按季付70%,春节付款(80%)超70%部分占用下季度付款额度;工程竣工验收完付至已产生货款的85%,工程结束并办理完结算付至已产生货款的95%;尾款于工程完成后并甲方与保障房办理完结算后半年内付清。如遇政府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付款节点相应顺延。
5.2、所有款项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收取。
5.3、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当月所有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得开具虚假采购发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评标准则
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分别从商务、技术、物资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对比,合理评选中标候选单位。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后,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考察和商务谈判,由建设单位与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签定合同。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细则见附件四。
三、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7.1.1报价单(见附件一)。
7.1.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上资料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都需提供),并同时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电子档。
7.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是指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报价要求等)一一做出相应的回答,不能存在遗漏或重大偏离,否则将视为废标处理。
7.4投标人投递标书之前,需缴纳0万元(人民币零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由乙方公司账户打入甲方公司账户(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账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或招标公司指定项目账户,项目财务确认收取并登记入账、开具收据。在定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经项目商务(物资)相关部门、项目领导审核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投标方原账户;中标单位需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投标人应承担其响应招标文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所产生的差旅费、标书制作费用、现场踏勘等一切费用)。
7.6投标人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要求或其他事项等均可以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7.7投标人需提供封样样品和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等资料。
八、投标书的递交
8.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并注明正副本,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装入文件袋内密封,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并于标书规定的送递时间前送达,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视为弃标。
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
8.2.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8.2.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8.2.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8.2.4投标书内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
8.3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清单及授权委托书等)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5日。
九、投标费用
9.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技术要求
10.1 供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质量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要求。
10.2所提供材料的各种规格型号产品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标准。
10.3材料进场的生产合格证书或者质量保证书(卡)必须随货同时送达,否则不予验收。
10.4质量应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其余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招标方申请单和施工要求。
10.5本工程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10.6施工验收:乙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书面质量自检报告,接受甲方质检部门检查,每个检验批达不到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检验批一次合格率达不到100%时(以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乙方除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整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乙方以自己的费用负责无偿修复(包含返工所发生材料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不延长工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及时修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修复,其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7本工程的材料到场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进场验收。乙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对已有出厂合格证的材料,如监理、甲方有异议时,有权指定单位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负担,否则由乙方负担。
四、开标、评标和决标
十一.招标人评标
11.1招标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评标原则,根据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履约能力等平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分。
11.2招标人将本着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对任一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但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1.3招标单位将在投标单位中择优选择一到二家单位,再进行合同细节谈判,签订合同。
11.4通过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单位进行二次谈判,确定中标单位。
11.5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就招标文件中实质问题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
11.6招标人须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资料的标价等严格保密。投标人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投标信息,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等,一经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书视为废标处理并纳入《中建二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黑名单,取消其在中建二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所有的投标资格。
11.7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1.7.1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11.7.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其投标价格为合理低价。
十二.招标人的权利
12.1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2.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正式签定本招标工程供货合同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投标。
12.3招标人有权就本招标文件之内容与投标方进行商谈或宣布部分中标,投标方必须响应。
五、中标及合同签订
十三.中标通知书
13.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交予中标人。
1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3.3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
13.4最终中标通知书以(云筑网)或线下通知发布结果通知为准。
十四.签定合同
14.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3当卖方供货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应于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退还买方拒收货物金额,且以合同规定的货币返还,卖方承担这期间发生一切费用和损失。
附件一:报价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E地块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报价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月或台班或趟)含税 | 税率 | 备注 |
1 | 汽车吊(台班) | 25T | 台班 | 800 | 9% | ||
2 | 汽车吊(包月) | 25T | 台 | 4 | |||
3 | 随车吊(台班) | 12吨,9.6米 | 台班 | 500 | |||
4 | 随车吊(包月) | 12吨,9.6米 | 台 | 1 | |||
5 | 半挂车 | 13.5米 | 趟 | 100 | 运距80km以内。 | ||
6 | 平板车 | 9.6米 | 趟 | 100 | |||
7 | 平板车 | 6.8米 | 趟 | 100 | |||
8 | 平板车(自卸) | 6.8米 | 趟 | 200 | |||
9 | 平板车(自卸) | 6.8米 | 台班 | 200 | 场地内倒 | ||
10 | 平板车 | 6.8米 | 台班 | 200 | 场地内倒 | ||
11 | 叉车 | 3.5T | 台班 | 200 | |||
12 | 铲车 | 3T | 台班 | 100 | |||
13 | 发电机 | 100KW | 月 | 5 | |||
14 | 发电机 | 200KW | 月 | 5 | |||
以上数量为暂估量。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建二局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排放及用油标准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环保要求。机械租赁费用需包含机械运作(含油)、运输费、人工工资、日常维护、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需操作证和保险,机械的出场合格证、年检报告、强险和商业险。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性别 年龄 系 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 的 性别 年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E地块项目零星机械租赁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E地块项目工程开工至完工期间参与的开标、评标、合同签约、结算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安拆资质三级以上 |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文件中填写 | |||||||
信誉 | ||||||||
其他要求 | 根据招标项目不同视情况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
…… | …… | |||||||
1.3 | 货物合格性评审标准 | 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 根据招标项目不同视情况规定 | |||||
强制性认证证书 | 有效的认证证书,并包含本次投标的货物(是否提供应符合国家规定) | |||||||
检验报告 | 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包含本次投标的货物(是否提供应符合国家规定) | |||||||
主要技术参数 | 符合招标文件 | |||||||
…… | …… | |||||||
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质量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 …… | |||||||
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0分 商务响应:6分 售后服务:2分 其他评分因素:2分 | ||||||
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有效的投标中,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至98%为基准值。 | ||||||
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4 | 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90)分 | 投标报价与基准价偏差 | 等于评标基准价(9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8)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 | ||||||||
2.4 | 2.4.2 | 商务响应 (8)分 | 业绩(2)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含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项目合同额在 300万及以上的业绩,与中建二局(沪)南京片区项目合作2分,与中间二局(沪)其他片区项目合作得1.5分,与其他项目合作得1分 | ||||
2.4.3 | 资金情况(2)分 | 注册资金最高得2分、第二得1.2分、第三得0.4分第四名不得分。 | ||||||
2.4.4 | 投标保证金(2)分 | 缴纳得2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书的得0.8分、两项均无的得0分。 | ||||||
2.4.5 | 售后服务 (2)分 | 售后服务(2)分 | 投标人仓库或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充足,提供质保期内能满足所有维修要求的承诺得2分。承诺不完整或不具体又评标委员会酌情扣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
2.5 | 2.5.1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2)分 | 货物包装、运输方案( 2)分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条件综合评分。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 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进行。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标准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
3.1.3 货物合格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1 分值构成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用等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分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用等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1.1未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已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第2.1.4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资格预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应作废标处理。
4.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相同错漏之处,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或规律性变化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署人、授权代表人签署人、项目经理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同一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的注册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但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0)同一个人或几个利害关系人分别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领取招标资料、参与资格审查,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开标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废标的情形
4.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4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响应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响应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售后服务计算出得分D 。
(5)按本章第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用等级计算出得分E。
(6)按本章第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它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F。
4.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3 投标人得分=A +B +C +D +E +F。
4.2.4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7人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4.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投标决定中标单位。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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