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14日16: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05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43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4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史女士137*****543 |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0-414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20-414;
采购内容:入围五家拍卖代理机构负责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损余车辆(包括找回的盗抢车辆、损余车辆)进行整车拍卖,以及损余汽车零配件与其它损余物资的拍卖工作。本次五家入围单位入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辖内合作名录。采取“一次询价,二次拍卖”的操作方式进行整车拍卖、损余零配件以及其它物资的拍卖(“一次询价,二次拍卖”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保险人通过向合作拍卖公司以公开询得拍卖标的价值的方式确定委托拍卖公司,受委托拍卖公司对其报价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拍卖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拍卖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本项目为框架性合作项目,无具体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 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组织进行供方评价,对评价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续签一年合同;评价不合格则不予续签;
8、选取数量:5家;
9、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10、资格审查内容: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独立的网络拍卖平台;
(2)具有评估、拍卖事故车辆或二手车辆能力,在拍卖公司工商注册地或申请合作区拥有独立的保全场地(需提供保全场地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在长春设有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及相关办公人员。分公司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办公场所;
(4)具备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能力;
(5)2017年1月1日至今从事拍卖活动无违法操作记录;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7年-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8)具备履约合同能力(可提供2017年-2019年同类业绩);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
(10)提供近半年内(2019年12月-2020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公司全体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的良好记录证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注:本项目的同一合同是指同一分包),投标人需承诺如与同属一个母公司控股,参股的其他投标人同时入围的,自愿放弃入围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12、招标文件的发售:自2020年7月15日上午8:30时起至2020年 7月21日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合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第10项 资格审查内容”所有资料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918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1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20年8月5日 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不接受邮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40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 史女士
联系方式:137*****54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402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方式:史女士137*****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 13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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