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城十五号院栏杆工程招标公告
鑫苑城十五号院栏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鑫苑城十五号院工程施工(1-3号楼、大门、1#机动车坡道出 入口、地下车库)
1.2、工程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冯庄东路西、赣江路北
1.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06万平方米
1.4、建设单位:郑州康盛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自身承担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
鑫苑城十五号院项目图纸范围内所有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六、现场条件
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七、工程质量标准
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
八、工期及进度
计划开工时间: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九、报价要求
9.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
9.2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
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制作及安装人工费、主材、辅材费、机械(施工电梯除外)机具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乙方应交纳的各项税费)、风险等所有费用,另外,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等技术处理措施费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9.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以电话联系或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最短时间内予以解答。
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现场答疑会的形式进行解释,答疑会的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1、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2、在报名截止后,分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3、如投标分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投标报名及开标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0:00整
十三、联系人:刘振杰联系电话:15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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