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化工、材料、安全、新型碳材料、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科研仪器设备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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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化工、材料、安全、新型碳材料、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5层50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YD-TYLGZFCG2020-119
2、监管部门编号:购管备【2020】6370号
3、项目名称:化工、材料、安全、新型碳材料、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科研仪器设备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第一包:360000元,第二包:600000元,第三包:450000元,第四包:500000元,第五包:155000元,第六包:330000元,第七包:313000元。
6、最高限价:
第一包:360000元,第二包:600000元,第三包:450000元,第四包:500000元,第五包:155000元,第六包:330000元,第七包:313000元。
7、采购需求:
(一)本磋商项目共七包,供应商可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的磋商活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二)各包采购需求:
第一包:窄线宽高速扫频激光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窄线宽高速扫频激光器 | 1 | 台 | 窄线宽高速扫频激光器是一种关键的光源器件,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窄线宽高速扫频激光器相比于窄线宽稳频激光器,其发出的激光波长可根据需要随时间动态变化,形成扫频激光,从而实现部分高水平光学实验。 | 进口产品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技楼 |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80%;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二包:催化剂组分结构表征系统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多站快速比表面测定仪 | 1 | 套 | 测试催化材料比表面积、孔径、孔容等孔结构。 | 进口产品 |
2 | 气相色谱仪 | 1 | 套 | 催化产物的定性定量分析。 | 进口产品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化学化工学院。 |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80%;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三包:二辊热轧机(可逆)和箱式加热炉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二辊热轧机(可逆) | 1 | 台 |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新型材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轻金属及其复合材料实验室对镁合金、铝合金、镁基复合材料和铝基复合材料的铸件坯料的制备工艺已经有了巨大研究成果。通常,实验室需要对铸件坯料进行后续塑性变形以提升坯料性能(高强度、高塑性)。通常的塑性变形工艺有挤压、锻造、轧制。目前已有设备可以完成挤压和锻造两种塑性变形工艺。这两种塑性变形难以实现合金及其复合材料的板材成型。板材在航空航天、汽车、3C及建筑行业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所以,为满足科学研究的需求需要购置一台Φ350×400二辊热轧机(可逆),以及轧制材料所需箱式加热炉。 | |
2 | 箱式加热炉 | 1 | 台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工程训练中心铸造车间。 | ||||
款项支付方式 | 成交供应商将成交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四包:烟气预处理系统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引风机 | 1 | 台 | 项目主要目的为将火电厂烟气进行预处理后,注入采空区实现防灭火功能,项目所处现场取气点位于哈密电厂烟道,注气点位于大南湖一矿采空区。 本项目拟抽取一定量的电厂烟气,注入煤矿井下实现防灭火。通过对电厂不同取样点烟气成分的检测,以及取气成本的核算,最终确定取气位置为脱硫塔至烟囱的水平烟道侧壁,该取气点处的烟气成分检测结果为:O2:7.3%;N2:70%;CO2:22.5%;CO:1ppm;NO2:13ppm;SO2:13.5ppm;颗粒物:5mg/m3;含湿量:14%左右;温度:50℃左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有害气体浓度的规定,需对烟气进行脱酸、干燥等处理后,再注入煤矿井下,进而满足矿井防灭火需求。烟气预处理系统包含的设备主要有:引风机、吸收塔、汽水分离器、稳压罐、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以及配套设备。 | |
2 | 吸收塔 | 1 | 台 | ||
3 | 汽水分离器 | 1 | 台 | ||
4 | 稳压罐 | 1 | 台 | ||
5 | 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 | 1 | 台 | ||
6 | 废水箱 | 1 | 台 | ||
7 | 废水泵 | 2 | 台 | ||
8 | 潜污泵 | 1 | 台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新疆哈密市南湖乡哈罗公路79公里处大南湖一矿,哈密电厂西侧厂外烟气预处理车间。 |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五包:煤自燃特性测试仪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煤自燃特性测试仪 | 1 | 套 | 本次需要购买的煤自燃特性测试仪主要用于采用氧化动力学方法研究煤的自燃倾向性,也可用于研究煤在不同温度下释放各种气体的情况。用于安全学科的科研与实验教学。该设备满足实验测试需求,测量结果准确,精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测试过程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科技楼9楼 | ||||
款项支付方式 | 成交供应商将成交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六包:金刚石真空钎焊炉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金刚石真空钎焊炉 | 1 | 套 | 满足金刚石真空钎焊的使用要求。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科技楼南楼A106 |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80%;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七包:高纯铱(Ir)溅射靶材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高纯铱(Ir)溅射靶材 | 1 | 片 | 根据研究需要,需购置高纯度贵金属铱溅射靶材,作为高温磁控溅射靶材对金刚石基体材料表面预处理,用于实现金刚石可控生长的工艺研发。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科技楼南楼A103 |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80%;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三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四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五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七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开启时间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基本户开户行 | 开户行账号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5层)
4、方式: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或将所有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邮箱:ydgdzs@126.com),经审核合格后,通过发送电子文档或邮寄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5、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包 (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收款账户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开户行号:********9063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4层4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4层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勇、王玮萍、袁力敏、高文达、李青威
电话:****-*******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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