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炸药探测仪招标公告

便携式炸药探测仪招标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便携式炸药探测仪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委托,就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所需便携式炸药探测仪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LWZFCG12-10058

采购项目: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便携式炸药探测仪设备项目

采购预算:500,000元

二﹑采购内容

采购设备及数量:1台;具体技术参数﹑基本功能详见谈判文件。

设备到货期为签订合同后尽快到货。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具有厂家针对该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或具有该仪器一级代理资格的供应商;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请见谈判文件。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制造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或一级代理商资格证明原件;

3、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24日(双休日除外)9:0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携带移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5月30日(周三)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四川中路49号604室。

八、2012年5月30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整于四川中路49号604室接受报价文件,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谈判名单,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九、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最终报价文件,对所有最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欣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