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小学学习指导中心)改扩建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小学学习指导中心)改扩建工程(监理)已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海淀发改(审)[2018]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美丽园小区美丽园甲1号
2.2本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16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68平方米。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6826.3(万元)
2.3本工程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西侧新建一栋教学楼,新建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1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15平方米,包括科学、技术、文化、社会、心理、艺术等专业教室,综合培训室、图书馆、配套办公用房,车库(兼人防)、食堂等服务用房,同步进行给排水、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的建设,室外工程;南侧改造面积490.53平方米;教学楼现状外墙粉刷涂料面积2600平方米。以上红线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监理范围。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无(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无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0年0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20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者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无其他技术资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详细地址)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6日14时00。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