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博物馆室内外装修工程项目-燃气改造工程施工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博物馆室内外装修工程项目-燃气改造工程施工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博物馆室内外装修工程项目-燃气改造工程施工服务采购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博物馆室内外装修工程项目-燃气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用于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博物馆室内外装修工程项目-燃气改造工程(项目编号:WGZZ********39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信息科技运营部,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本工程专业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燃气专业(除燃气灶具及灶具安装)及燃气报警专业等全部工程施工。
1.2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811477.62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要求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 资质要求:
(1)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主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外埠参选人需具备《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标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标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标准或ISO45001)认证。
注:参选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资质合法有效的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比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燃气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注: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工程款支付发票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1 人;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能在本市执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专业施工人员需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资格证书。
2.6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注:参选人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间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其他要求:
2.9.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参选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参选人须承诺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9.2失信被执行人:参选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2.9.3 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在北京电信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1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参选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比选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比选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0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至 16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1室 。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第三会议室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比选公告,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其他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比选代理机构所在地实行封闭管理,至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的人员,应事先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并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并递交相关承诺书及信息登记表。
注:由于宋家庄交通枢纽站(比选代理办公地点)要求在疫情期间排查进入办公区人员近期离京/返京情况,因此拟派购买比选文件及参加唱价人员须在楼宇测温点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入“北京健康宝”查询近期离京/返京情况,查询结果为“未见异常”方可进入办公区。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
信息科技运营部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0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
号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1室
邮编:100032邮编:10007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杨晓蒙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gzhaobiao@bjweigong.cn
开户银行:建行天坛支行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2020年07月 14 日
附件 承诺书及经办人员信息登记表
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在(地点) 办理(项目名称) ____项目(□购买比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参加唱价)等比选相关事宜。
本单位承诺在办理招标事宜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单位经办人员配合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相关事宜办理现场。
2、本单位经办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经办人员均为在京身体健康人员或外埠进京(返京)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招标相关事宜办理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办理现场或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月日
经办人员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办理时间: 年月日时分
姓名 | 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春节是否离京 | 是否隔离14天 | 今日体温 | 备注 |
申请人:
盖章(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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