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那查村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那查村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那查村路灯照明工程 采用竞争性谈判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那查村路灯照明工程 。
1.2 控制价:490597.79元(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所有有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3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风光互补太阳能路灯,硬化道路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2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将《信用信息报告》附响应文件内,且报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未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9)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能证明谈判保证金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其他: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3.3 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 供应商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25号海南之心二期-彼岸3#住宅楼二单元301房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下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本单位公章的合法证明(刻章许可证或印章备案证明或公章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委托函中须明确报名项目名称)。
以上材料原件核查,实行电子证件且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地区,需提供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的相关规定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为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结构将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09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供应商须在2020年07月20日09时00分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用途: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那查村路灯照明工程 QSZB-2020-15。(如供应商无法备注全部保证金用途,可简写项目名称,但必须全写项目编号)。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 名:海南琪硕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五东路支行
账 户:46050100743600000362
8.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本项目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7日17:00:00(北京时间)。
9.联系方式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 名称: | 海南琪硕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白沙县怡心南路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办公室(三楼) | 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25号海南之心二期-彼岸3#住宅楼二单元301房 |
联系人: | 符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898-27728911 | 电话: | 18976672006 |
标签: 路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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