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津丽(挂)2019-09号宗地项目AE区外墙保温涂料专业分包招标2020.6.28

二局三直营津丽(挂)2019-09号宗地项目AE区外墙保温涂料专业分包招标2020.6.28


采购详情采购单外墙招标公告2020.6.22.pdf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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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我司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专业施工能力,由招标人现场考察后确定入围厂家、入围厂家需在津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单位,专业单位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管理团队,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在技术标评选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优化方案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方法附后。

1.2.3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津丽(挂)2019-09号宗地项目

2、工程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富安路以西,霞宏道以南。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津冀(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6、建筑面积:本工程占地面积7.658万平米,建筑面积:19.53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961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5.4424万平米。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

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中择优选择 2 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四、招标要求

1、工期目标(以招标方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满足招标方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8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8月 25日;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反光背心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中标单位需提供样品给招标单位安全部,样品经过招标方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招标管理费1000元。

6、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7、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中建股份云筑网平台;


五、招标范围

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招标工程图纸(详见附件) 范围内AE区所有外墙保温及涂料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人负责提供外墙施工所需的电动吊篮,电动吊篮出厂年限须保证在2年以内。确定吊篮厂家之前,投标人须配合甲方联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吊篮厂家进行考察,经招标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考察合格的吊篮厂家方准进入本工程,并经招标人对吊篮的外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进行现场安装,未经外观验收擅自进行安装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拆除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吊篮予以退场。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对吊篮设置标识标牌及防护设施,因标识标牌、防护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导致的无法验收使用,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电动吊篮安装完毕,投标人须向招标人安全部申请设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须对吊篮作业区域下方6米范围使用钢管、扣件、密目网搭设相对封闭的警戒区,并设置符合甲方要求的警戒标识,并负责警戒设施的日常维护。投标人吊篮须无偿提供给招标人涉及的外墙作业人员使用,招标人施工单位在使用投标人吊篮过程中对吊篮设施造成的损坏,由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赔偿。投标人电动吊蓝前支架下方须垫放竹胶板,竹胶板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投标人吊蓝配重要求整体涂刷黄黑相间警示色,必须保证漆色饱满,分色均匀。投标人施工人员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吊篮,不得在吊篮外设置材料存放支架及挂设材料,不得在吊篮控制柜安装外接插座,不得利用吊篮控制柜外接任何电源,并保证吊篮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特殊部位的吊篮安装,投标人须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负责吊篮的上下通行条件。投标人现场物料堆放场地须按甲方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按招标人要求对材料堆放区地面条件进行处理,按招标人要求设置材料标识标牌,并按招标人要求对材料堆码进行规范化管理。投标人须确保本单位施工区域工完场清。对后期修补、外墙清洗导致的蜘蛛人作业,投标人须尽到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违规作业,投标人须承担相应管理责任。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六、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七、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形式报价,合理低价中标,本次招标投标价不可超过本公司同类工程产品报价,超过的报价招标方一律不予接受。

投标货币:人民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负责外墙保温及涂料专业分包工程,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报价,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方提供电子版文件对现场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进行报价,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现场条件及图纸原因而变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上应标明外墙保温及涂料的材料费、人工费(包含损耗、材保费)及综合单价。

按上述要求,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中应包含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及费用,施工现场的外墙(含出屋面构件)装饰保温涂料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含垂 直运输机械、电动吊篮及脚手架搭拆人工、租赁、备案费)机具费、切割费、运输费(含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装卸、现场二次搬运等全部费用)、脚手架租赁及搭拆费、挂网费、收扣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试验检测费、质检费、复试费、验收费、配合费、措施费、投标人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施工前需做样板(不限一次)相关费用;同时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搬运费、任何税金、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不因税率变动及政府缴纳费用的增加而调整综合单价。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墙面不平、墙角不垂直、墙面厚度偏差、门窗预理洞口不一致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取)。同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本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冬雨季施工、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

招标人在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报价清单中提供工程量仅为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对该工程量的准确性负有责任,结算时根据投标人承包范围的实际要求工程量计算,中标单价保持不变。

八、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1、工程量计算规则:①结算时依据招标方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外墙贴石墨聚苯板、硬质岩棉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墙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扣除大于 0.3 ㎡孔洞。②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中标方和招标方代表(生产经理、总工、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招标方、中标方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③中标方需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④外墙(砌块墙)面找平以平米计算,混凝土墙面有偏差处均需要抹灰找平,施工前办理交接,界面交接时发现偏差问题时由相应分包队伍修补,交接后发现偏差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招标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中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中标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中标人公章为准。

2、月度结算及完工结算:进场经招标方签字确认收到(生产经理),安装完毕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证书后,每月15日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签字齐全的完工单(按招标人提供统一格式),每月16-20 日双方核对本月完成工程量,核对完成后双方办理月度结算单,月度结算单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办理完工工程结算时,必须由招标人项目部出具符分包人诚信履约的结算会签单,否则不予办理。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人工费从农民工专户中直接支付至工人银行卡中,分包方需无条件配合。每月15日办理结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有跨月办理结算的不予付款直至办理完成空白月的月度结算,且月结不办理,每次罚款一千元。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支付至累积结算总额的65%;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办理完工结算后,支付至累计结算总额的85%;承包人对甲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结算总额的97%;(支付至97%时,开具100%的发票)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满扣除维保费用后无息支付。付款宽限期3-6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4、支付条件:招标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财务和税务制度要求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资金分配表;付款后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中标人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符合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一般计税】的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中标人提供的发票税率为【 】%。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当月按月结金额的60%开具发票,无论当月是否付款。做完完工结算后一周内,按结算金额100%开具发票。

中标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纳税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5、支付方式:招标人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银行转账 、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组合形式向投标方支付工程款,中标人应开通可接收电子票据的银行账户。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外墙涂料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1、按图纸对外墙涂料分隔样式进行深化。

2、外墙涂料颜色为意向色,中标后进行认样确认最终颜色。

3、施工需配置 1 名专职技术人员,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进行施工。

4、所有进场材料应满足图纸、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所有需进行复试材料,由总包单位组织抽检试验,由中标单位负责配合取样、送试及承担试验费用。

5、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所承包范围的施工资料。

6、外墙涂料、外墙装修构件样式及本工程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建筑),产品的深化设计加工、安装及使用应满足图纸要求,并能够满足安全功能。

7、图纸深化及施工应满足《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外墙涂料通用技术要求》JGJ/T 512-2017 等国家及浙江省的规范、 图集等相关标准要求。验收标准为合格。

外墙做法:





施工要求

1、基层处理要求

1.1 根据使用涂料材料和建筑物特点,对建筑物涂饰面基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1.2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1.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溶剂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8%;在用乳液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10%,;

1.4 找平层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2、涂饰施工温度,对于水性产品,环境温度和基层温度应保证在 5℃以上,对于溶剂型产品,应遵照产品使用要求的温度范围;施工时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 85%,当遇大雾、大风、下雨时,应停止户外工程施工。

3、涂饰施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 和《涂 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1 的规定。对于有涂饰材料飞散或溶剂挥发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时,操作人员应采取劳动保护措施。

4、为满足建筑涂饰工程的质量要求,应保证基层的养护期、施工的工期及涂层养护期。

5、涂饰工程施工应按“基层处理、底涂层、中涂层、面涂层”的顺序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涂饰材料应干燥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2 涂饰材料应涂饰均匀,各层涂饰材料应结合牢固;

5.3 旧墙面重新复涂时,应对不同基层进行不同处理。

6、涂饰材料使用应满足下列规定:

6.1 涂饰材料的施工黏度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季节、温度湿度等条件严格控制,应有专人负责调配

6.2 双组分涂饰材料的施工,应严格按产品使用要求配制,根据实际使用量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使用;

6.3 同一墙面或同一作业面同一颜色的涂饰应用相同批号的涂饰材料;

7、配料及操作地点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配料及操作地点应保持整洁,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7.2 使用可燃性溶剂时应有消防和防爆措施,并严禁明火;

7.3 未用完的涂饰材料应密封保存,不得泄漏或溢出;

7.4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8、辊涂和刷涂时,应充分盖底,不透虚影,表面均匀。喷涂时,应控制涂料黏度,喷枪的压力,保持 涂层均匀,不露底、不流坠、色泽均匀。

9、对于干燥较快的涂饰材料,大面积涂饰时,应由多人配合操作,处理好接茬部位。

10、外墙涂饰施工应由建筑物自上而下、先细部后大面,材料的涂饰施工分段应以墙面分格缝(线), 墙面阴阳角或落水管为分界线。

11、施工时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室外饰面在涂饰前为避免风雨及烈日,应作适当的遮盖保护;

11.2 冬季与夏季的涂饰施工应符合 JGJ/T29-2015 第 3.0.2 条的规定。

12、内外墙平涂涂料的施工工序应符合 JGJ/T29-2015 表 7.0.8 的规定

13、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涂料和质感涂料的施工工序应符合 JGJ/T29-2015 表 7.0.9 的规定。

14、复层涂料施工工序应符合 JGJ/T29-2015 表 7.0.10 的规定。

15、水性多彩涂料的施工工序应符合表 7.0.12 的规定。

16、涂料施工完毕,应按涂饰材料的特点进行养护。

17、施工后应根据产品特点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18、被污染的部位,应在涂饰材料未千时清除。

19、施工工具使用完毕应清洗或浸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验收标准 建筑涂饰工程应待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应分为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

资料验收:

资料验收时应检査下列资料

1 建筑涂饰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说明及其他深化设计文件

2 建筑涂饰工程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3 基层验收记录、施工自检记录及施工过程记录。

质量验收:

1、基层

1.1 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基层应牢固不开裂、不掉粉、不起砂、不空鼓、无剥离无石灰爆裂点和无附着力不良的旧涂层等

1.1.2 基层应表面平整、立面垂直、阴阳角方正和无缺棱掉角,分格缝(线)应深浅一致且横平竖直;允许 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裝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的规定,且表面应平而不光;

1.1.3 基层应清洁:表面无灰尘、无浮浆、无油迹、无锈斑、无霉点、无盐类析出物等;

1.1.4 基层应干燥: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 8%;涂刷水性涂料时,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 10%;

1.1.5 基层 pH 值不得大于 10。

1.2 建筑涂饰工程涂饰前,应对基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涂饰施工。

2、室外建筑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 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外墙平涂涂饰工程的质量应符合表 8.0.6 规定

表 8.0.6 外墙平涂涂饰工程质量要求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工程

高级涂饰工程

1

反锈、掉粉、起皮

不允许

不允许

2

漏刷、透底

不允许

不允许

3

泛碱、咬色

不允许

不允许

4

流坠、疙瘩

不允许

5

颜色、刷纹

颜色一致

颜色一致,无刷纹

6

光泽

均匀一致

7

开裂

不允许

不允许

8

针孔、砂眼

不允许

9

分色线平直(拉 5m 线检查、 不足 5m 拉通线检查)

偏差≤4mm

偏差≤3mm

10

五金、玻璃等

洁净

洁净

注:开裂是指涂层开裂,不包括因结构开裂引起的涂层开裂

4、装饰

1、外墙装饰线条应满足安全性要求,线条与抹面砂浆应粘接牢固。

2、装饰线条与抹面砂浆粘接处应无脱层和空鼓现象,无曝灰和裂缝等缺陷。

3、装饰线条施工应在外墙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

EPS 线条

设计图纸所注明的所有外墙装饰一体板及装饰线条均使用 EPS 装饰线条。

安装要求:

1、EPS 装饰线条是以 B1 级防火的聚苯乙烯为主体,粘贴耐碱玻纤网格布,复合以特殊的粘结外保护 层,具有良好的整体性,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及拉伸粘接强度。EPS 装饰线条不受温度变化影响,耐 寒耐热,不受潮湿气候及酸雨的影响。

2、安装时墙面平整,阴阳角方正、上下通顺。

3、EPS 构件粘贴时,网格布应当翻包。聚苯 EPS 构件粘接剂使用优质粘接砂浆,要求薄层满粘,粘接 缝宽不大于 3mm。粘结缝应随粘随勾,灰缝饱满,并保持 EPS 构件表面的整洁。

4、对于较大 EPS 构件,安装时要求设置支撑进行临时固定。

5、拼接完灰缝应用灰刀勾平,使 EPS 构件成为一体。干燥后,若 EPS 构件拼缝处留有多余粘结砂浆须用砂纸进行打磨。

6、EPS 线条拼缝应填补密实,外部修饰使用优质罩面抗裂砂浆粘贴玻纤网格布,确保表面平整,棱角顺直。

7、对粘结面需进行清理,确保基面平整,不起壳,无灰尘;施工时,利用专用粘结剂,均匀涂刷被粘 结层;造型线条之间须用专用粘结砂浆,粘接缝≤2mm;压平找准后,用专用配套宽胶带临时固定, 每一米设一个临时固定点,务必保证粘接层能够将其牢固安装。

8、EPS 构件安装固定时应使用固定钉及专用粘结砂浆。竖向 EPS 板层间设置不锈钢承托架。 质量验收要求同上文表 8.0.6 外墙平涂涂饰工程质量要求。

防火隔离带

1、在每层层高处通长设置燃烧性能为 A 级、高度 300mm、厚度同保温层的岩棉水平防火隔离带;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及屋顶开口部位通长设置燃烧性能为 A 级的岩棉水平防火隔离带,宽度 500mm,厚度同保温层。

2、 防火隔离带组成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配套使用。防火隔离带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 布应采用与外墙外保温系统相同的材料。

3、防火隔离带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应能适应外保温系统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渗透、裂缝和空鼓; 应能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的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4、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应采用与施工技术方案相 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墙。

5、岩棉带应进行表面处理,采用界面剂或界面砂浆进行涂覆处理,也可采用玻璃纤维网布聚合物砂浆进行包覆处理。

6、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防火隔离带应满足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年限要求。

7、性能要求

7.1 防火隔离带应进行耐候性能试验,且耐候性能指标应符合 JGJ289-2012 表 4.0.1 的规定。

表 4.0.1 防火隔离带耐候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外观

无裂缝 ,无粉化 、空鼓 、剥落现象

抗风压性

无断裂 、分层 、脱开 、拉出现象

防护层与保温层拉伸粘结强度(kpa)

≥80

7.2 除耐候性能外,防火隔离带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 JGJ289-2012 表 4.0.2 规定。

表 4.0.2 防火隔离带其他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抗冲击性

二层及以上部位 3.0J 级冲击合格首层部位 10.0J 级冲级合格

吸水量(g/m2)

≤500

耐冻性

外观

无可见裂缝,无粉化 ﹑空鼓 ﹑剥落现象

拉伸粘结强度(kpa)

≥80

水蒸气透过湿流密度[g/(m2·h)]

≥0.85

7.3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 JGJ289-2012 表 4.0.3 的规定。

表 4.0.3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岩棉带

模塑石墨聚苯板

密度(kg/m3)

≥100

18~22~

导热系数[W/(m·K) ]

≤0.048

≤0.032

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kpa)

≥80

短期吸水量(kg/m2)

≤1.0

体积吸水率(%)

软化系数

酸度系数

≥1.6

匀温灼烧性能(750℃,0.5h)

线收缩率(%)

≤8

质量损失率(%)

≤10

燃烧性能等级

A

B1

7.4 胶粘剂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 JGJ289-2012 表 4.0.4 的规定。

表 4.0.4 胶粘剂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操作

拉伸粘结强度(kpa)(与水泥砂浆板)

原强度

≥600

耐水强度(浸水 2d,干燥 7d)

≥600

拉伸粘结强度(kpa)(与防火隔离带保温板)

原强度

≥80

耐水强度(浸水 2d,干燥 7d)

≥80

可操作时间(h)

1.5~4.0

7.5 抹面胶浆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 JGJ289-2012 表 4.0.5 的规定。

表 4.0.5 抹面胶浆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拉伸粘结强度(kpa)(与防火隔 离带保温板)

原强度

≥80

耐水强度(浸水 2d,干燥 7d)

≥80

耐冻融度强度(循环 30 次,干燥 7d)

≥80

压折比

≤3.0

可操作时间(h)

1.5~4.0

抗冲击性

3.0J 级

吸水量(g/㎡)

≤500

不透水性

试样抹面层内侧无水渗透

7.6 防火隔离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 JGJ289-2012 附录 A 的规定。

8、设计要求

8.1 防火隔离带的基本构造应与外墙外保温系统相同,并宜包括胶粘剂、防火隔离带保温板、锚栓、抹

面胶浆、玻璃纤维网布、饰面层等(图 5.0.1)

图 5.0.1 防火隔离带基本构造

1--基层墙体;2--锚栓;3--胶粘剂;4--防火隔离带保温板;5--外保温系统的保 温材料;6--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布;7--饰面材料

8.2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应与基层墙体全面积粘贴。

8.3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应使用锚栓辅助连接,锚栓应压住底层玻璃纤维网布。锚栓间距不应大于

600mm,锚栓距离保温板端部不应小于 100mm,每块保温板上的锚栓数量不应少于 1 个。采用岩棉带 时,锚栓的扩压盘直径不应小于 100mm。

8.4 防火隔离带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应使用相同的抹面胶浆,且抹面胶浆应将保温材料和锚栓完全覆盖。

8.5 防火隔离带部位的抹面层应加底层玻璃纤维网布,底层玻璃纤维网布垂直方向超出防火隔离带边缘 不应小于 100mm(图 5.0.7--1),水平方向可对接,对接位置离防火隔离带保温板端部接缝位置不应

小于 100mm(图 5.0.7--2)。当面层玻璃纤维网布上下有搭接时,搭接位置距离隔离带边缘不应小于 200mm。

图 5.0.7-1 防火隔离带网格布垂直方向搭接

1--基层墙体;2--锚栓;3--胶粘剂;4--防火隔离带保温板;5--外保温系统的 保温材料;6--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布;7--饰面材料

图 5.0.7--2 防火隔离带网格布水平方向对接

1--底层玻纤网格布;2--防火隔离带保温板

8.6 防火隔离带应设置在门窗洞口上部,且防火隔离带下边缘距洞口上沿不应超过 500mm。

8.7 当防火隔离带在门窗洞口上沿时,门窗洞口上部防火隔离带在粘贴时应做玻璃纤维网布翻包处理, 翻包的玻璃纤维网布应超出防火隔离带保温板上沿 100mm(图 5.0.9)。翻包、底层及面层的玻璃纤 维网布不得在门窗洞口顶部搭接或对接,抹面层平均厚度不宜小于 6mm。

8.8 当防火隔离带在门窗洞口上沿,且门窗框外表面缩进基层墙体外表面时,门窗洞口顶部外露部分应 设置防火隔离带,且防火隔离带保温板宽度不应小于 300mm(图 5.0.10)

图 5.0.9 门窗洞口上部防火隔离带做法(一)

1--基层墙体;2--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3--胶粘剂;4--防火隔离带保温板;

5--锚栓;6--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布;7--饰面材料

图 5.0.10 门窗洞口上部防火隔离带做法(二)

1--基层墙体;2--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3--胶粘剂;4--防火隔离带保 温板;5--锚栓;6--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布;7--饰面材料

8.10 防火隔离带部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规定进行防潮验算。

8.11 采用防火隔离带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墙体平均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的规定。

9、施工要求

9.1 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应包括防火隔离带构造、 样板墙要求、组成材料及主要指标、施工准备、施工流程、施工要点、主要节点做法、质量控制措施 等。

9.2 防火隔离带保温层施工应与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同步进行,不得先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层中预 留位置,然后再粘贴防火隔离带保温板。

9.3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与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板之间应拼接严密,宽度超过 2mm 的缝隙应用外墙外保 温系统用保温材料填塞。

9.4 在门窗洞口,应先做洞口周边的保温层,再做大面保温板和防火隔离带,最后做抹面胶浆抹面层。 抹面层应连续施工,并应完全覆盖隔离带和保温层。在门窗角处应连续施工,不应留槎。 10、验收规程

10.1 防火隔离带的位置和宽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10.2 防火隔离带的性能指标及所用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并应提供防火隔离带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耐候性能检验合格报告。

10.3 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进场后应按 JGJ289-2012 表 7.1.3 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 验,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的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应至少复验一次。其他相关要求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的相关规定进行。

表 7.1.3 材料进场复验项目

材料

复验项目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

密度、导热系数、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燃烧性能

胶粘剂

与防火隔离带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

抹面胶浆

与防火隔离带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

玻璃纤维网布

耐碱断裂强力及保留率

锚栓

抗拉承载力

10.4 防火隔离带工程应作为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且主要验收工序应符合 JGJ289-2012

表 7.1.4 的规定。

表 7.1.4 防火隔离带工程主要验收工序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工序

粘结保温板防火隔离带

基层处理、粘钉保温板、抹面层、饰面层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外墙保温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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